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adminadmin 个人可随意亲子鉴定吗 2024-03-24 21 0

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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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证明关系

1、外貌对比:

2、滴骨验亲: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

3、滴血验亲:

DNA亲子鉴定的原理和程序:

DNA是从几滴血,腮细胞或培养的组织纤内提取而来。

这过程重复几次,每一种探针用于寻找DNA的不同部位并影成独特的条码,用几组不同的探针,可得到超过99.95%的父系或然率或分辨率。

有什么办法可以鉴定亲子关系

1、DNA亲子鉴定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此外,上个安康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安康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亲子鉴定能上户吗

户口没有规定需要亲子鉴定。

1、亲子鉴定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子女时,申报户口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

拓展资料:去做亲子鉴定是随便能给做吗?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安康安康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亲子鉴定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亲子鉴定流程详细步骤是什么

2、身份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或户籍)等身份证及其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

3、缴费抽样:所有按照有关规定缴费的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由专家抽样。

4、鉴定。

什么地方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一、办理流程:

(二)受理业务公安审核后办理。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1篇

什么是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亲子鉴定在国内古代就已有之,如滴骨验亲,滴血验亲等。

亲子鉴定要注意什么在确认亲子关系协商或离婚协商中,有关亲子关系处理问题亲子关系协商是身份关系协商的一种,主要包括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和非婚生子女认领之诉,即否认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协商中直接证据的缺乏和亲子关系证明责任的高标准,使得亲子鉴定成为关键性证据。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从技术手段方面来讲,目前被广泛采用的DNA鉴定技术,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在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则几乎达到100%,在协商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此类纠纷应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争议比较大,法院往往很难定夺。由于亲子鉴定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要承担与其协商请求相适应的举证责任,即其生父和生母有同居或受胎之可能的基本事实。如果过分强调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势必使请求人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忽略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导致权利滥用,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亲子鉴定作为一种证据方法,其实施必须具有必要性与正当性,有利于子女的更佳利益构成必要性;所谓正当性,是指当事人在请求进行亲子鉴定时,已具有推论亲子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证据,使进行亲子鉴定成为正当的收集证据的手段。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也可以说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情况下,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由于亲子鉴定使用的是人体生物学样本,本人是否同意鉴定、同意采样,关系到人权问题,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但可以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作出处理。在有关亲子关系的纠纷中,一方面要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保护相对方的人身和人格权利不受侵犯。面对相互冲突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应当将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置于隐私保护的首位。

(来源:文章屋网 )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2篇

内容提要: 亲子鉴定是解明亲子关系的利器。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属于公法性质的勘验协力义务,其义务范围和主体范围均较为广泛。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有协商经济、证明妨碍及事案解明义务三个。是否科处被检人协力义务,在实体上应当本着保护子女更佳利益的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在程序上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被检人在具备正当理由时得拒绝鉴定,但不当拒绝的,可对其进行直接强制或间接强制。我国解释(三)第2条意义积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适用条件不明确、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缺失、拒绝鉴定所生效果较为模糊、适用的主体范围偏窄以及与实体法没有很好地对接等。

一、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涵义、性质、内容及范围

由于勘验与书证都属于物的证据方法,仅在具体调查方法上存有差异,故除特有规则之外,勘验多准用关于书证的规范,勘验协力义务自然也不例外。基于对文书持有人所有权及处分自由的尊重,旧时各国或地区的隐私协商立法均对当事人的文书提出义务予以限定,但这种以契约型纠纷为基础的规则难以适应以侵权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型纠纷。为了消除证据偏在给举证人带来的不利益,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协商武器的实质平等,自上世纪末以来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纷纷扩大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现多将其设定为一般性义务。而对于勘验来说,勘验物虽然也涉及所有权,但由于它仅以勘验标的物的性质、状态为内容而不关涉人的思想状态或精神生活,从而即使在文书提出义务仅为限定性义务的旧法时代,勘验协力义务的范围亦较文书提出义务更为广泛而属于公法上的一般性义务。[4]142就亲子关系协商而言,基于公益及保护子女的要求,被检人协力进行亲子鉴定的义务应高于一般勘验协力义务。但由于亲子关系协商采行职权探知主义,法院应当尽力探知事实真相;并且在有些情形下,如本文部分所述,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不宜得到解明。从这个角度言之,被检人的协力义务又相对较轻。

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

(一)证明妨碍

(二)事案解明义务

当事人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后果并非单一,而是委诸法院自由裁量决定,具体可根据义务违反的程度及一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当事人所为主张之真实性的盖然性高低而定。若存在重大义务违反,原则上可以考虑转换证明责任;若仅属于轻微义务违反,则可纳入证明评价范畴;至于其他情形,则应分别情形,或者以“可反驳的真实推定”作为重生之贼行天下处罚效果,或者在证明责任转换与证明评价之间进行评估和选择。[8]163-164

三、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科处

(一)实体面的利益衡量

在亲子关系协商中,亲子关系的解明受制于两大关键因素,一是生物学上的亲子血缘关系是否能够得到确定,二是真实发现以外的利益的保护。前者涉及的是,能否有效地利用科学鉴定技术证明生物学上的亲子武动乾坤血缘关系。由于现代dna技术的盖然性已几近百分之百,从而问题一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从追求血统真实出发,若是鉴定与协商争点具有关联性、重要性及有效性时,法院就应当启动鉴定程序。但若是过分执着于血统真实主义,追求亲子关系与事实亲子关系的完全一致,则不仅有侵害当事人隐私权(dna检测揭示了受检人的诸多个体资讯)和子女利益之虞(注:比如,子已由上的父亲抚养多年,且二人已发展出良好的感情并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强烈意愿,则即使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但这时进行亲子鉴定就很可能有害于子。在这方面,法国法运用“身份占用”和“时效”两项制度有效地调和了身份关系的真实性与安定性之间的矛盾。参见邓学仁:迈入新世纪之亲属法,月旦法学杂志,2000年7月第62期,第78-80页。),也使国家负担过重。从而在尊重血统真实的前提下,亦应当考虑子女利益、被检人身体的完整性、个人资讯的保护以及身份关系安定性的维护。因此,在合目的性上,是否进行亲子鉴定,应当本着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的原则,以必要性(必要且不可或缺)为限,如法官可以经由其他间接证据获得心证,就没有必要进行鉴定;在具体的手段上,应贯彻比例原则,要以达成解明亲子关系这一目的的“必要且更小”的限度为界限,也即对于被检人的侵害应当尽可能的小,比如以毛发作为检材足敷使用时就不应抽血进行鉴定。

(二)程序面的考量

此外,由其公益性所决定,亲子关系协商的证明标准应当较财产型隐私协商的更高,但过高的证明标准会限制其他证据方法的使用,导致协商过分倚赖亲子鉴定,使其沦为法定证据。因此,证明标准的合理设定,对于亲子鉴定证据功能的充分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由于个案的千差万别,难以对亲子关系协商的证明标准作划一的规定,只能委诸法官综合比较衡量实体法和协商法上的各种因素而为个别的决定。

四、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正当事由及对不当拒绝的制裁

(一)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正当事由

(二)对不当拒绝亲子鉴定的制裁

若被检人拒不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就是否可以强制其履行以及其后果如何,理论和实务均存在一些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两种处理方式,前者是对被检人的身体直接施行强制以迫使其履行协力义务的制裁方式,后者则否。

1.直接强制

2.间接强制

不过,日本法的规定颇具特色,对于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者既不采直接强制亦不采间接强制。根据日本2003年制定的新人事协商法,包括亲子关系协商在内的人事协商采行职权探知主义,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未从勘验忍受或勘验物提出命令而拟制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为真实,而是仅得将其作为全辩论意旨,根据自由心证进行处理。但日本的审判实务并未遵照上述立法,如在请求认领子女协商中,若被检人不予配合,而法官又难以形成确实的心证,法官通常会做出不利于被检人的事实推定。但推定不能适用于亲子关系否认之诉。[16]

五、对解释(三)第2条的评析

,适用条件不够明确。首先,该条对亲子关系协商的公益性考虑得不够,由于亲子关系协商实行职权探知主义,在一方当事人拒绝亲子鉴定时法院应当先行恪尽职权调查的职责,而不可直接进行事实推定。其次,没有规定当事人得在一定情形下拒绝亲子鉴定,不无漠视血统真实之外的价值之嫌。至于该条中的“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其意应当理解为,一方当事人提不出任何证据以反驳对方且拒绝亲子鉴定,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这时法官得形成对方当事人主张成立的心证,而非对拒绝鉴定事由的规定。再次,法官何时可以进行事实推定,该条仅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进行了规制,即请求一方当事人已经提供了必要证据,而另一方既没有相反证据推翻对方的主张又拒绝亲子鉴定,而没有考虑其他的因素。根据前文阐述,为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还应当综合考虑妨碍行为人的可归责程度、亲子鉴定对于协商的重要性、协商当事人和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因素。

第二,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的缺失。对受事实推定不利影响的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考虑不周,没有规定推定之前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并赋予该方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机会。

此外,我国隐私实体制度的不完善也可能影响该条功能的发挥。在这方面较为突出的当属婚生推定制度。试举一例,一男子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方式获得离婚判决,并嗣后再婚,此间其前妻在娘家待产、生产、抚养幼子。某日,该妇女突然获知自己已“被离婚”且其子与前夫的父子关系不被前夫承认,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父子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官决定进行亲子鉴定之际,该妇女却死活不同意,其认为孩子是婚生子,做亲子鉴定是多此一举,既抽血伤害孩子,也有辱自己。这时法官如迳行以该妇女拒绝亲子鉴定而推定父子关系不成立,显属不合理。由于缺乏婚生推定制度,我国没有对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与确认之诉予以区分。而在其他法域,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以上的亲子关系的成立为前提,而成立亲子关系的主要途径就是婚生推定。通说认为,能够作为确认之诉协商标的的一般只能是关系,并且即使是上的亲子关系要作为确认之诉的协商标的,也必须有确认利益存在,即在与被告的关系上,原告的地位正处于不安状态,如果仅是作为解决财产关系的前提条件而有确定必要的,并不足以构成确认利益。[12]210因此,就所举案例而言,该妇女无需也不能提起父子关系确认之诉,而是可以直接要求其前夫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其前夫不承认父子关系,应当由他提起否认父子关系之诉,并且要达到否认父子关系的目的,他必须首先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婚生推定,而不应直接科令孩子接受亲子鉴定,除非已有证据证明存在夫妻已分居较长时间等显然无法由夫受胎的情形。

注释:

[1]纪宗宜,姚澜.鉴定证据研究[m].北京:国内人民公安出版社,2009.

国内政法出版社,2009.

[3]许士宦,等.父子关系协商之证明度与血缘鉴定强制———以请求认领子女之诉及否认婚生子女之诉为中心[m]//.台湾

[4][日]林屋礼二ほか。隐私訴訟法入門(第2版補訂版)[m].东京:有斐閣,2006、

[6]沈冠伶.证明妨碍法理在医疗隐私责任协商之适用[j].台大法学论丛,2009,38(1):168.

[7][日]春日偉知郎。父子関係訴訟にぉける証明問題と鑑定強制(檢証協力義務)[m]//。隐私證拠法論隐私裁判にぉ

ける事案解明東京:商事法務,2009、

[8]姜世明.协商上非负举证责任一造当事人之事案解明义务[m]//.姜世明.举证责任与真实义务.台北:台湾新学林出版

股份有限公司,2006.

[11]王洪.论子女更佳利益原则[j].现代法学,2003、(6):33-34.

[12]邓学仁,等.dna鉴定———亲子关系争端之解决[m].台北: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6.

[16]陈飏.亲子关系协商中的血缘鉴定之强制性[j].现代法学,2010、(1):92-93.

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2011年卷.厦门:厦门出版社,2011.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3篇

内容提要: 在我国隐私实践中推定在许多情况下被误用了,因为人们忽视了它的根据。密切结合我国隐私实践,就“推定的根据”之性质、种类和功能;两种以上“推定的根据”之间的冲突;同一案件中两个推定之合理顺序;医疗事故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以及在亲子关系中的推定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相应的处理规则和方法,对我国隐私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引言

目前,我国证据法学术界和隐私界在谈到推定的时候,存在一些非常令人担忧的观点和实际动作。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鼓励法官们大胆运用事实推定。这种观点写道:“ 无法将人们依据事物常态联系进行推定适用的经验法则做出周密的设置。且事物的联系复杂多变,协商实践若少了法官根据事实的推定,推定的价值毫无疑问地会受到折损。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说,不能单纯依所确定的经验法则来推定,它应该有多种形式的补充。”[1]问题是:我们国家对“推定”有哪些种类都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整理,怎么谈得到对它进行补充呢?因此,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对我国各类(隐私程序法和隐私实体法、程序法和实体法、行政协商法和行政法等等)所规定的推定规则进行系统整理,系统分析,按照一定的标准,保留那些正确的推定规则,抛弃那些不正确的推定规则。在此基础上,才能够谈得上 发展 其他的推定和事实推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推定在审判中运用越来越普遍,但对推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推定在具体使用中显得随意而无规则,法官适用推定缺乏约束机制,自由裁量权过大。”[1]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对推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是审判实践中,不少审判工作者并没有准确地把握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的精神实质,显得大胆而无根据,换言之,他们在进行盲目而莽撞的推定实践。我们曾经一再批评审判实践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其实,进行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是更容易产生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因此,应该严格限制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的适用。推定是一种判案技术,用得得当,能够有效的解决案件的疑难问题,有效的发挥推定的作用;用得不当,会破坏和公共政策,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这也是我下决心研究“推定的根据”的主要原因。

此外,“推定的根据”在推定的若干元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体言之,它在推定的结构中起到桥梁或纽带作用;在判断某个推定是否正确的时候,它往往会起到试金石的作用;此外,如果想要有效地发展我国的推定规则,从推定的根据入手,应该是十分有力的方面。然而,目前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极少,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了。

二、“推定的根据”之客观性

推定的根据应该具有客观性。如果推定不具有客观性,就难以服人。本案中,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出台之前,完全可以这一特征做出相应的推定。金华火腿之所以盛名于世,主要原因是它选用的是以主产于金华的

七、建筑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

隐私案件种类繁多。有时即便专注 工作者也不知道已经有相关的规范,而求助于所谓似是而非的原则。在如下案件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2006年8月22日晨6点多钟,南京王府园小区的吴小姐在睡梦中,房顶天花板突然坠落,正砸中她的正规。吴小姐被送往南京鼓 治疗 ,诊断为左眼皮肤裂伤1厘米,内有异物,要缝合;左眼污染严重,有大量碎屑。经过近一小时的清创和手术处理,吴小姐眼部更后被缝了10针[14]。责任该由谁承担?该房屋曾由南京翼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2005年3月底装修结束。房东与装修公司之间订有协议,约定质保期为两年。但“翼超”先不承认是施工质量问题,随后又表示可以修复脱落的天花涂,就是不愿意对砸伤房客这一后果承担责任。房东请了一家家装监理公司来现场鉴定,在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上,认定天花涂脱落是施工前期处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14]。但“翼超”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仍不愿承认责任,说天花涂脱落是事实,但致其脱落的可能性有多种,如外力影响的敲打与震动、装修时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人为原因等。由于公司方面的人员和房东房先生事发时都不在现场,所以一时难以断定伤者的伤情就是脱落的天花涂所致[14]。

有人认为,该纠纷可以适用推定手段进行认定和解决。理由是:现在天花涂脱落和砸在床上已是不争的事实,所要推定的是事发时当事人是否有可能在床上睡觉,以及其所受的伤是否是被空中坠落的重物砸伤,如果完全吻合或有较大可能性,即应予以认定。当然,如果装饰公司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所受的伤与天花涂坠落无关,或经调查证实当事人是在其他时间或另外的场所受的伤,则其可据此主张免责[14]。

可见,如果把推定事实的方向弄错了,推定的根据 自然 也会弄错,那样就不可能正确的解决纠纷。

八、在亲子关系推定中须慎用dna技术

所谓亲子关系推定,是指为确定父母子女间的血缘、身份关系,在子女受胎(受孕)期间或者出生时与母亲有婚姻或性关系的男子中,推定一男子为该子女的父亲。这种推定,有规定的,属于推定的范畴。在规定之前,则属于事实推定的范畴。

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实际上, 现代 任何 科学 技术(不仅仅是指dna鉴定技术)的运用都必须受到和道德的严格约束。只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仅就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谈些看法。

现在,有人把dna鉴定技术估计过高,认为在亲子关系的纠纷中,dna鉴定技术能够决定性的解决问题。如果有关当事人拒绝做dna鉴定,就可以推定他与某孩子之间具有血缘关系。这是不正确的、非常有害的观点。下面我来举两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案例1:被告拒绝亲子鉴定,法官推定其为孩子的父亲。有人叫“推定的生父”,也有人叫“亲生父亲可以被推定”。

至于推定的根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进一步探索。我认为在本案中,亲子关系的推定之根据完全来自于主审法院的个人经验和主观想象。不仅如此,其经验也是比较抽象的。让我们逐一分析。

1.维护程序的正当性,这是推定的根据之一。有人曾指出血缘关系不能推定。主审法官则认为,“法官首要的是维护程序的正当性。在本案中,如果我们不按有关证据进行推定,原告在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将永远无法证明两者有关系,更后案件结果的走向完全操纵在被告一人手里。”可见,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具有强烈的推定欲望。

4.法官一定要获得关于本案的事实真相,这是推定的根据之四。有人说,“但不排除吴勇的确不是欢欢父亲,但又碍于面子不愿做鉴定的可能啊!这样的判决是否对吴勇不公平?”主审法官说,“如果我不这样判,就意味着通过隐私途径希望获得救济的张庆,在履行了应尽义务后,却无法获得救济;而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吴勇,却得到了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才是不公平!”他认为,吴勇不愿有利于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缘于任何人都有的趋利避害的想法。张庆了自己所能收集的证据,被告林燕也对事实供认不讳。这些都是对案件的必然性的一种印证。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要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得到吴勇的配合。“对于公民来讲,任何人都有义务提供能够证明事件真相的证据。”

从上面可以看到,本案亲子关系的推定中,其推定根据不具有客观性,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首先,在所谓维护程序的正当性的旗之下,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具有强烈的推定欲望。其次,法官从自己所认定正确的社会公众的心理经验出发;无视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不得强制取证的批复,无视该批复赋予吴勇拒绝亲子鉴定的权利,当吴勇行使此项合法权利时,反倒被法官认定为故意逃避责任,推定对其不利。这其实是强制吴勇做亲子鉴定,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再次,法官如果在这里适用隐私协商的法定举证原则,将无法确保公正。从轻一点说,这是糊涂的、有害的认识。其实质就是公然违法。更后,法官一定要获得关于本案的事实真相。而要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得到吴勇的配合。“对于公民来讲,任何人都有义务提供能够证明事件真相的证据。”在这种陈腐观念支配下,法官不顾一切从事推定。这种推定哪里具有客观性呢?

另一个推定是过错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吴勇是完全有能力提供基因样本,却断然拒绝提供;(2)推定事实是:吴勇有过错;(3)推定的根据是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它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证明或者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或经验法则发现该证据掌握在其手里,在法院要求其提供的情况下,持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可推定一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持有人一方。”在本案中吴勇是完全有能力提供基因样本的,这个样本可能对他有利,也可能不利,但他在无充分理由下断然拒绝,完全可以推断对其不利(即他有过错)。

这里涉及到证据法上的推定规则与隐私实体法规则的冲突问题。因此要全面看待,不可以偏概全。这是运用推定的方法论问题。另外,从更高法院的有关规定来看,也不能运用推定。依据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不得强制取证的批复,法院无权强制吴勇做亲子鉴定。

因此,无论吴勇是在何种情况下拒绝做亲子鉴定,都不能完全可以推断鉴定的结果对其不利。如果作出这种推断,就构成隐私协商上的“有错推定”,它是协商中“有罪推定”在隐私推定中的一种反映。

案例2:被告拒绝亲子鉴定,法官拒绝推定其为孩子的父亲。

试问这种亲子鉴定有什么好处?在这种所谓亲子鉴定中,首先能获得好处的是鉴定机构,它收取鉴定费用。其次是原来的丈夫或父亲,他由此可不再承担任何家庭责任,还会赢得一些人的廉价同情。

九、通过推定界定亲子关系的原则和方法

目前,亲子关系显得比较复杂和困难。亲子关系的鉴定场十分活跃。对于亲子关系,我国目前同时存在事实推定和推定两种状况。更多的是事实推定。一些有识之士对此表示担忧。我认为,从保护婴幼儿利益、维护家庭稳定的方针出发,通过立法手段严格限制亲子鉴定技术的滥用。建议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通过推定方式,采取如下原则和方法界定亲子关系。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以其母亲的丈夫为父亲,且为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在子女出生前的受胎期间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不论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也不论其起止时间是否与受胎期一致,所生子女应当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因为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与妻受胎时的合一是确定子女婚生身份的前提。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2)推定事实是:子女之母亲的丈夫为父亲;子女为婚生子女。

2.非婚同居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以其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为父亲。

这应该成为一个事实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在非婚同居期间受胎或者出生;(2)推定事实是此期间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为子女之父亲。

3.在子女出生时母亲的丈夫与受胎时母亲的丈夫之间,推定子女出生时母亲的丈夫为子女的父亲。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与母亲先后结婚的男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中,一个是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结婚的男子,另一个是受胎时与母亲结婚的男子(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2)推定事实是:子女出生时与母亲的丈夫为子女的父亲。这体现了保护婴儿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政策。

4.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和受胎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之间。推定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为生父。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中,一个是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另一个是受胎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2)推定事实是: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为子女的父亲。这体现了保护婴儿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政策。

5、依法采用人工生殖技术生育的子女,以同意采取该方式生育子女的为父母。

这是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通过依法采用人工生殖技术生育的。(2)推定事实是:孩子之父母是同意采取该方式生育子女的。

2关于“推定的根据”之种类和功能。推定的根据主要有四种,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的广泛性可以做如下排列:、公共政策、隐私解释和经验。推定的根据具有两种功能:指导功能和检验功能。通过检验推定的根据,进而验证推定本身的正确性有多大。尤其在事实推定中,其推定的根据是否确实可靠,更是衡量事实推定本身之正确与否的标志。

3.同一个案件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推定;他们之间可能互相矛盾,也可能互不干扰。在互不干扰的情况下,不需要作出特别处理。如果它们之间互相冲突,就需要确立一定的原则予以处理,以消除它们之间的冲突。应当遵循如下顺序来推定:先根据,后根据政策,更后根据经验。具体来说,在有的情况下,应当先根据;在没有而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政策;在既无又无政策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经验来推定。

4.有时在同一案件的两个推定中,一个推定的根据是传统的证据规则,另一个推定的根据是现代 体育 事业 发展 的要求。这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矛盾。这时需要法官站在 历史 发展的高度看问题,灵活处理。

5.同一案件中两个并不矛盾的推定之合理顺序。有时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两个并不矛盾的推定。由于它们之间不存在冲突,故无需规定冲突的处理原则。不过从推定的根据和协商效率原则来讲,仍要遵循一定的推定顺序。

6.医疗责任事故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在医疗责任事故协商中,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作为两种手段。过错推定的前提是:完不成自己的举证责任。过错推定是“完不成自己的举证责任”的必然结果。该过错推定的根据是更高法院的隐私解释,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过错推定的根据除了来源于隐私解释之外,更多地来源于隐私实体法的规定。在案件中是否使用过错推定,应该首先查看隐私实体法和隐私解释,而不能作扩张解释。

7、 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实际上,现代任何科学技术(不仅仅是指dna鉴定技术)的运用都必须受到和道德的严格约束。

8.从保护婴幼儿利益、维护家庭稳定的方针出发,通过立法手段严格限制亲子鉴定技术的滥用。建议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通过推定方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比较准确地、合理地界定亲子关系。

致谢:必须说明的是,笔者曾经以“推定的根据”这一课题在 国内 政法研究生院、上海 交通 法学院、南京师范法学院等作过演讲。部分老师和学生曾经提出过一些问题,对笔者后来进一步思考本课题以及更终形成本文富有一定的启发,在此深表感谢。

注释:

[1]这不能归纳为社会公共政策,可归纳为一般的社会心理—作者注。

【 参考 文献 】

[1]叶榅平.论证据法上推定的适用[eb/ol].北大信息网,

[2]谢云挺.谁毁了千年名牌[n]。北京青年报, (7)。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4篇

一、涉亲子鉴定隐私案件的类型及特征

(一)案件类型:

隐私实践中,涉及到亲子鉴定的身份确认之诉表现形式繁多,而且不断有新情况出现,概括起来,笔者认为,以该类案件中涉及到的当事人身份关系为出发点,可分为三种类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

该类案件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且子女系婚姻期间出生;男方怀疑或者发现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于是提起离婚之诉或者在抚养纠纷中,男方提出子女非自己亲生,拒付抚养费。此类案件中,男方申请亲子鉴定多会遭到女方拒绝。

2、因婚外关系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

这类案件在实践中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婚前同居关系中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二是因为婚外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原告多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为女方,案由多为抚养费纠纷。

如,甲(男)与乙(女)同在某城打工,未婚同居,后来两人种种原因分手,分手时乙发现自己已经怀孕,而后乙另嫁他人,且婚后生育子女,后乙因其他原因离婚,遂以孩子名义甲要求支付抚养费,并提供照片、书信等证明甲与乙曾经有过亲密关系,庭审中甲否认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乙申请亲子鉴定,甲认为这将妨碍其现有家庭的和睦和侵犯其人格尊严,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对此类案件法院判决结果亦有两种,一是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甲乙双方存在同居期间受孕并生育的可能性,此时乙方拒绝配合鉴定则推定乙方与子女具有亲子关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证据及现实不足以使法官作出亲子关系的认证时,因更高法院相关隐私解释对亲子鉴定要求从严掌握,现甲方拒不同意配合鉴定,法院无法启动鉴定程序。亦不能以甲方拒不配合而推定亲子关系。

如,甲(男)与乙(女)系夫妻,后因甲出现婚外恋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乙遂提起离婚之诉,请求判令甲作为过错方赔偿乙方损失,但对于甲的婚外情乙没有有力证据,而是提出丙女之子丁是甲的私生子,要求对甲与丁进行亲子鉴定。甲与丙均拒绝。

(二)审理中所呈现的特征

1、案由分布广泛。

2、当事人矛盾激烈,上诉率高。

有关亲子鉴定的身份关系协商案件既涉及到儿童利益问题,许多情形下为单身母亲带着未成年子女生活存在巨大压力,无奈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是情绪激动的男方认为抚养多年的子女非自己亲生,认为自己感情受到巨大伤害,或提出离婚之诉,或提出名誉权侵权之诉。因身份关系的改变影响到双方各自的社会关系结构,故该类案件双方亲属参与较多,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一审服判息诉率低,上诉率相对较高,约有三分之二的案件会进入二审程序,另有部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详见附图三。

二、处理亲子鉴定问题的困境

目前我国面尚无针对亲子鉴定问题的相关规定,有关此问题的法规基本没有,目前处理涉亲子鉴定案件除了可引用一些、证据规定里面的相关具有宏观指导价值的规定外,另有更高法院的两个批复中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在隐私实践中不易操作。而且,因为更高法院的批复不能直接作为判决援引的依据,由此导致适用上的困境。尽管如此,两个批复中确立的一些原则对处理有关亲子鉴定的案件仍有指导意义,因为两个批复体现了较强的国家政策性与社会道德伦理价值观,强调对子女利益的优先保护,可以给审判人员以宏观的指引。

(一)更高法院两个批复的规定及适用限制

(二)宏观指导性条款的规定及不足:

除了更高法院两个批复外,在涉及亲子鉴定案件的实际审理中,经常用到的规定有如下几条:(1)第2条:\"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更高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更高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在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隐私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其实,上述两种判决结果都有其合理性,只是因为对权利保护的侧重点不同而遵循了不同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在法官将抽象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件的整个过程中,隐私的原则和理念起着重要支配作用。指导人们行为的滞后隐私理念会妨碍隐私公正和正义实现。所以,用什么样的隐私理念或者原则来指导这类案件的审理,直接决定了处理结果的妥当性。

三、\"子女更佳利益原则\"的适用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作为权利协调的一般原则,利益衡量是指当所确认的利 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法官对冲突的利益确定其轻重而进行的权衡与取舍活动。它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适用方法。法官运用这种方法审理案件,在案情事实查清后,一般是不急于去翻阅法规大全和审判工作手册,寻找适用的规则,而是综合把握本案的实质,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比较衡量,作出本案当事人哪一方应当受保护的判断。利益衡量的操作规则就是实质判断加上依据。利益衡量是协商过程的必然环节,协商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通过隐私进行利益衡量的过程。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利益衡量的思维方式贯穿始终。而且,鉴于个案情况的错综复杂,现有的规则往往无法应对个案的特殊情况,因此利益衡量更加彰显出其对于审判的必要性。正如天下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天下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利益衡量的普适性。运用利益衡量思维的法官不仅仅是被动适用,更是立法者的助手,在适用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明白立法者的意图,并通过个案的审理,赋予立法者的意图以鲜活的生命力。\"这种通过审判案件贯彻的过程,实际上是法官对立法者想要但没能清晰表达出来的利益分配原则进行明确化的过程。\"

(二)涉亲子鉴定案件中子女利益的考量:

(三)子女更佳利益原则在中的体现:

我国没有直接引用\"子女更佳利益原则\",但在第2条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优先保护儿童利益原则一直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特别考虑的一个因素。现实中,导致父亲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很复杂,有些情况下,确实是因为女方违背了婚姻的忠实义务而生育了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但也有很多情况下,女方可能是因为一时的过错或者根本没有过错(如因为婚前遭遇而怀孕),并非真正的想背叛家庭。人们对鉴定结果的关注,更多的是对配偶\"清白\"的关注。亲子鉴定的结果,虽然可以证明孩子与父母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但显然不能由此断定一个人的忠贞。这些问题,绝不是一次亲子鉴定所能承载的,而根本的解决之道,只能依赖于社会、舆论和道德的约束。﹙﹚

(四)利益衡量方法的具体运用:

四、隐私协商当事人主义的适用

(一)坚持当事人主义法则为原则

(二)当事人主义法则的例外:

五、隐私协商推定规则的合理适用

(一)案件悬疑状况时推定规则的特殊价值:

(二)涉亲子鉴定案件中推定规则的适用情形:

推定规则在涉及到亲子鉴定的案件中可以合理适用,主要有两种情况: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权;亲属;拒证权

维护伦理还是捍卫,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所激烈争论的焦点,同时也是当前我国界所要面对的一个难点。如只维护伦理,可能会违背;如仅捍卫,也可能亵渎了伦理。所谓亲属拒证权,是指规定如有人违法犯罪,其亲属在上依法可豁免告发、作证的义务;不检举不作证不构成违法犯罪,可被免予处罚;积极地一定程度上还有互相保护的权利。

一、设立亲属拒证权的价值分析

(一)符合人权保护发展潮流,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

血缘关系是人类间更为牢固的一种带生物性的社会关系。这种无可摆脱的心理动力习惯,使人类之爱首先必然体现为亲属之爱、血缘之爱。经历过的人,回想一下那时夫妻互相揭发、父子互相批判的场面,那种家庭变成地狱的场景,多么令人不寒而栗。因为强制亲属之间互相告发,不但违背人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以伦理亲情维系的家庭关系网络遭到破坏,而家庭关系网络一旦破坏,也就意味着以家庭为基础的国家关系网络更终也被破坏。美国著名证据学专家华尔兹教授说过:“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种关系,宁愿为捍卫保守秘密的性质,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重大的情报。”[1]对价值的选择过程说到底就是人类理性对利益的权衡过程,牺牲较小的、个别的利益乃是为了促使更重大的、基本的利益。

在诸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又被称为“证据之王”,因为它能以直接或间接感知涉案事情过程的当事人的描述和回忆再现事情的全部或部分,是隐私机关查证涉案事实的更有力证据。所以,古今中外的隐私机关莫不重视证人证言,尤其是在协商中,从而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而重口供、轻调查的思想也至今不绝,“亲亲相隐”原则的缺失,导致难以取证现象比比皆是。

(二)符合协商经济效益原则,节约隐私资源

有的学者就“证人与当事人的亲友关系是否影响其证言的可靠性”这一问题向法官作过调查,认为“有的情况下会影响”的占67%;认为“肯定会影响的”占31%;认为不会影响的仅占2%。表明绝大部分法官认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会影响证言的证明力。[3]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便法官认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但是隐私机关在进行对有关证人的传唤时所要完成的一系列程序却是不可少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隐私资源都是在无形之中被浪费了。若是设立了亲属拒证权,那么这一部分的证人就可以免于作证义务,有限的隐私资源也可以得到更优化的配置。

(三)符合证据制度的科学规律,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二、我国亲属拒证权制度的构建

(一)亲属范围的界定

关于限定亲属拒证权的范围,由于我国当前的家庭已经脱离了传统社会的大家庭模式,近亲属的范围基本上以父母,兄弟姊妹为限,故将“近亲属”限定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国内人的伦理观念,这个范围是大多数人比较容易接受的。

(二)亲属拒证权的使用规则

1、实体法方面

实体法上,笔者认为在我国亲属拒证权立法时可以考虑才用概括式立法,既通过限制容隐权的行使来规定容隐行为的范围,没有做出限制的其他一切行为可以容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重大利益时不得拒绝作证。在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形式案件中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维护社会利益时,拒证权应让位于国家利益。

2、程序法方面

一部良好的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做保障,那么其执行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保障亲属拒证权的实现,我构想了以下程序。

(1)主张拒证权的协商阶段。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时间无疑是在侦查和审判阶段,因此,证人必须在这两个阶段主张自己的拒证权。

(2)告知程序。新的规定被大众接受肯定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如果证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那么这个规定等于一纸空文。所以在侦查阶段,隐私机关的调查人员应当告知亲属证人有行使拒证权的权利,在审判阶段,法庭也应当告知亲属证人有权行使拒证权,这样来确保亲属证人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

(3)救济程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设立亲属拒证权的同时,应当设立相应的救济途径,保证证人在此项权利没有依法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①申请复议:当申请人不服隐私机关作出的不享有拒证权的决定时,可向作出该决定的隐私机关申请复议一次;②控告权:如果隐私机关否决公民拒证权的程序明显违法,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了证人的拒证权,证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③上诉、申诉权:如果证人请求拒证权被隐私机关驳回,申请复议后再次被驳回而被强制作证时,案件被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进行申诉,以证人享有亲属拒证权为由要求法院排除非法证据,达到保护亲属拒证权的目的。

从空白到填补这一空白,必须有一个渐进的高速适应过程,规定亲属拒证权制度要尽量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其负面影响。因此,对亲属拒证权人的范围、拒证涉及的犯罪种类的范围、拒证行为的具体内容等都应当由明确列出。协商过程追求的目标是多元化的。通过协商不但要查明真相,惩罚犯罪,解决纠纷,在协商的过程中也要保护人权,保护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以及国家稳定。正是基于对社会关系的宏观考虑,因此,在协商过程中设立亲属拒证权是十分必要的。

注释:

[2]汪启和、游俊峰:我可以不证明我的亲属有罪吗,西北民族学报,2004年第3期,第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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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证明关系

1、外貌对比:

2、滴骨验亲: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

3、滴血验亲:

DNA亲子鉴定的原理和程序:

DNA是从几滴血,腮细胞或培养的组织纤内提取而来。

这过程重复几次,每一种探针用于寻找DNA的不同部位并影成独特的条码,用几组不同的探针,可得到超过99.95%的父系或然率或分辨率。

有什么办法可以鉴定亲子关系

1、DNA亲子鉴定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此外,上个安康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安康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亲子鉴定能上户吗

户口没有规定需要亲子鉴定。

1、亲子鉴定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子女时,申报户口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

拓展资料:去做亲子鉴定是随便能给做吗?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安康安康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亲子鉴定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亲子鉴定流程详细步骤是什么

2、身份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或户籍)等身份证及其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

3、缴费抽样:所有按照有关规定缴费的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由专家抽样。

4、鉴定。

什么地方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一、办理流程:

(二)受理业务公安审核后办理。

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下:

(1)医学证明;

(2)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3)收养证;

(4)公告机关出具的公告书;

(5)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6)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策)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告员认为应当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依据: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有一些证明需要开具亲子关系证明,到哪些部门去开具以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会给予说明:

方法/步骤

1

到所在社区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2

有单位的到单位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会根据所提供材料和档案给予开具

2

3

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4

也可到孩子出生,出具孩子的医学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

END

DNA亲子鉴定,准确率达99.99%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和医学技术的日新月异,亲子鉴定技术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和里程碑式的飞跃,从过去原始的外貌对比、滴血验亲、滴骨验亲,发展到现在的DNA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是目前上公认的更准确、更权威的亲子鉴定方法。

利用DNA进行亲子鉴定,只要作十几至几十个DNA位点作检测,如果全部一样,就可以确定亲子关系;如果有3个以上的位点不同,则可排除亲子关系;有一两个位点不同,则应考虑基因突变的可能,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进行辨别。DNA亲子鉴定,否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几近100%,肯定亲子关系的准确率可达到99.99%。

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做亲子鉴定?

据广东DNA鉴定中心隐私鉴定所的叶介绍,所有人体细胞都可以用来进行DNA亲子鉴定。其中更常用的样本是血液、血痕、口腔粘膜细胞等,其它样品如带毛囊的头发、怀孕期间的胎儿羊水、胎盘绒毛;人体的精液,精斑,肌肉,牙齿,指甲,骨骼等都可以采集用于DNA亲子鉴定。

1、血痕(血液):血痕,在干净棉纱上采5个黄豆大小的血液印记,阴干(不能日照也不能吹风机吹)寄送;血液,用紫头EDTA采血管采集2~3ML,温保存寄送。

2、口腔粘膜(口腔拭子):用干净的医用棉签,在口腔内部脸颊一侧,上下旋转擦拭20下,左右交替采集6根,阴干(不能日照也不能吹风机吹)保存寄送。

3、毛发(带毛囊):5-10根,需有毛囊。

4、血渍:止血棉球,包过伤口的绷带,沾血的纱布或卫生纸,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5、医用棉花棒:必须为同一人使用,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6、手或脚趾甲:必须剪下接近皮肤部分,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7、梳子:必须为同一人使用的梳子,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8、精液:(1)纯净的精液(保险套内的精液):将保险套内干净新鲜的精液倒在干净医用纱布上,待干后做好标记,请装入全新纸袋中;(2)混杂的精液(内裤,衣服……上的精液):将沾有精液的衣物装入全新纸袋中。

9、牙齿:臼齿,前臼齿或犬齿,婴儿齿无法使用,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10、牙刷:必须为同一人使用,晾干牙刷需30-60分钟,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11、牙签:必须为同一人使用,请使用时不要用手触碰到,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12、使用过的手帕、卫生纸:必须为同一人使用,擦过鼻涕,请装入全新纸袋中。

14、羊水:10ml,请提供母亲检体供比对使用。

16、脐带血:1ml,保留靠近胎儿端的脐带血,请提供母亲检体供比对使用。

结束语:以上就是对我想问一下什么东西可以用来做亲子鉴定”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合格的样本是DNA亲子鉴定的关键,如果您还有未解的疑问,可查看采样方法:,或者拨打服务热线:【电话】,我们的客服将耐心为您解答所有疑问。

亲子鉴定一般分为两类:

一类是个人隐私鉴定,即当你对亲子关系有疑问时,想私下悄悄进行鉴定。一般这种鉴定不需要提供身份信息,只要提供给合适的样本由鉴定人进行鉴定即可。亲子鉴定中心一般只对鉴定样本的鉴定结果负责,对鉴定样本的来源不负责,不具有直接效力,但一般可以作为间接证据。这种鉴定的费用一般不高。

亲子鉴定原理

亲子鉴定是遗传统计学理论在学中的一个典型应用。亲子鉴定是基于亲代和子代的遗传标记的基因分型信息(如STR位点),通过统计学中的似然比检验思想,推测争议父与孩子间是否具有亲缘关系的一种方法。常用于亲子鉴定的统计指标为亲权指数和平均非父排除率。在亲子鉴定报告中,一般同时报告这两个指标,以便综合评判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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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证明关系

1、外貌对比:

2、滴骨验亲: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

3、滴血验亲:

DNA亲子鉴定的原理和程序:

DNA是从几滴血,腮细胞或培养的组织纤内提取而来。

这过程重复几次,每一种探针用于寻找DNA的不同部位并影成独特的条码,用几组不同的探针,可得到超过99.95%的父系或然率或分辨率。

有什么办法可以鉴定亲子关系

1、DNA亲子鉴定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此外,上个安康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安康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亲子鉴定能上户吗

户口没有规定需要亲子鉴定。

1、亲子鉴定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而生育子女时,申报户口必不可少的证明之一;

拓展资料:去做亲子鉴定是随便能给做吗?

个人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是不公开的,只是让鉴定委托人自己知道结果。你有权选择不出示任何证件的。你可以自己取样后送到鉴定中心,也可以直接到鉴定中心由取样,这个是个人鉴定的。鉴定结果可以作为上诉的依据,但是不能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

安康安康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亲子鉴定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亲子鉴定流程详细步骤是什么

2、身份证:当事人应当提供身份证、儿童出生证(或户籍)等身份证及其相互关系证明的原件。

3、缴费抽样:所有按照有关规定缴费的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现场由专家抽样。

4、鉴定。

什么地方可以开关系证明吗

一、办理流程:

(二)受理业务公安审核后办理。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亲子关系?当我们怀疑孩子非亲生的时候,都希望用更简单的方式,更快知道孩子是不是亲生的。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亲子关系?

滴血验亲:滴血验亲很简单,但是没有科学根据,并不准确,连参考意义也没有。

外貌对比:这算是更常用的办法,但是只能作为参考使用,并不准确。

血型对比:血型是遵循一定的遗传规律,但是并不能准确判断亲生关系,哪种影视作品中父子血型要一样的说法,完全错误。

可见,以上的一些简单的亲子鉴定办法都不准确,不能准确判断亲生关系。目前,只有DNA亲子鉴定才能准确判断亲生关系,且鉴定结果准确率99.9999%。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亲子关系?

DNA亲子鉴定根据使用用途又可以分为个人隐私亲子鉴定、隐私亲子鉴定和胎儿亲子鉴定。其中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应该是判断亲生关系更简单的,因为受理流程更简单。

个人隐私亲子鉴定怎么做?

2、采样。可在的指导下,自己在家采集好所有被鉴定人的样本,比如头发、烟头、牙刷、指甲、嚼过的口香糖等,都是非常容易采集的样本,然后邮寄到隐私鉴定所,可匿名。

3、付款鉴定。线上付款,实验收到样本就开始做实验,一般5个工作日出结果,7个工作日发报告,加急更快3小时出结果。

4、通知结果。鉴定结果可通过电话、短信告知,鉴定报告可以邮寄到委托人本人手中。

一、亲子鉴定更快多久可以拿到结果

亲子鉴定更快一周长时间可以出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一、亲子鉴定需要什么资料

做亲子鉴定需要如下材料:

1、向鉴定中心鉴定申请。

2、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3、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

4、当事人的鉴定样本,包括当事人的毛发、血液等。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子鉴定的费用是多少

亲子鉴定费用一般在00左右。亲子鉴定一般用于鉴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婚外情时夫妻子女是否存在亲子关系。主要有两种方式:

1、个人亲子鉴定,委托人可以自行收集样本,委托专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里的鉴定机构可以是任意的,委托人可以自由选择。然而,很难说鉴定是否可以作为协商证据。费用会根据选择的鉴定机构而有所不同。

2、亲子鉴定。在离婚案件中,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一般申请亲子鉴定。为了保证亲子鉴定的可靠性,法院往往在协商过程中委托法定鉴定机构对当事人进行鉴定。这里的鉴定机构必须是法院备案的合格鉴定机构,费用一般在00人左右。

三、可以拒绝亲子鉴定吗?

关于拒绝亲子鉴定,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一方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的主张成立。如果没有任何证据,或仅仅是猜测、臆断,法院也可以驳回申请人的申请,避免浪费资源、破坏家庭和谐与信任

另外一点就是:法院无权强制对方做亲子鉴定

近年来,亲子鉴定越来越普遍,而且鉴定技术已经很成熟。孩子亲缘关系的认证往往关系到一个家庭的稳定。但亲子鉴定实际上是把双刃剑,目前社会中婚姻状况的不稳定、婚外性行为的增加和非婚生子情况的频繁出现,才造成了亲子鉴定如此备受关注。同样如果鉴定结果没有问题,则会对被鉴定人造成很大的心理负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依据】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二、亲子鉴定更快多长时间出结果

亲子鉴定的结果通常需要等待3-5个工作日。

亲子鉴定是通过比较DNA样本中的遗传标记来确定亲子关系的一种方法。DNA分析通常需要进行多个步骤,包括提取DNA样本、扩增DNA片段、电泳分离、图谱分析等。这些步骤都需要时间来完成。

首先,提取DNA样本需要一定的时间。通常,会在采集样本后将其送往实验进行提取。提取过程中可能需要使用特殊的试剂和仪器,以确保提取到足够的DNA量用于后续的分析。

接下来,扩增DNA片段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扩增是指通过聚合酶链式反应(PCR)复制DNA片段,以增加分析的灵敏度和可靠性。这个步骤可能需要几个小时或几天的时间,具体取决于实验的工作流程和设备的性能。

然后,电泳分离是将扩增的DNA片段按照大小进行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需要将样本放置在电泳凝胶中,并通过电流使DNA片段在凝胶中移动。不同大小的DNA片段会在凝胶中形成不同的带状图案,可以通过这些图案来确定亲子关系。电泳分离通常需要几个小时才能完成。

更后,图谱分析是对电泳结果进行解读和比对的过程。实验的技术人员会根据样本之间的相似性和差异性来确定亲子关系。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些时间来进行分析和确认。

综上所述,亲子鉴定通常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拿到结果。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等待时间可能因实验的工作负荷、样本的数量和质量以及其他因素而有所不同。有些实验提供加急服务,可以在更短的时间内提供结果,但通常需要额外支付费用。

三、亲子鉴定准吗

亲子鉴定更简单方法

滴血验亲

滴血验亲法又称合血验亲法,就是将小孩的血与大人的血液放在一起,如果能融在一起,就是父母亲生的,否则就不是亲生的。这种认样方法曾在国内宋代的著作里里记载过。这种方法没有科学依据,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非亲子关系的血倒有可能融合。

亲子鉴定更快方法

外貌对比

由于遗传的原因,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之间的长相、肤色等一般都会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通过外貌长相的对比来确定亲子关系恐怕是更原始的方法,但这样方法只是一种猜测、判断,作为一种参考。

滴骨验亲

滴骨验亲法就是将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渗透入骨则断定生者与死者有血源关系,否则就没有。三国时期的吴国人谢承所撰的会稽先贤传就记载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南史·豫章王综传也记载有以子之血滴于父骨之上验亲的事例;至宋代,著名学家宋慈将滴骨验亲法收入洗冤集录中。据从现代的观点来看,这种方法并不科学,但开创了用血型鉴别血源关系的先河。

滴血验亲

滴血验亲法又称合血验亲法,就是将小孩的血与大人的血液放在一起,如果能融在一起,就是父母亲生的,否则就不是亲生的。这种认样方法曾在国内宋代的著作里里记载过。这种方法没有科学依据,亲子关系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非亲子关系的血倒有可能融合。

亲子鉴定有哪些方法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在改变,大家对性生活的看法也比原来开放很多,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不是自已的,会去做亲子鉴定,那么亲子鉴定有哪些方法呢根据鉴定目的的不同,亲子鉴定可以分为鉴定和个人鉴定。1、个人亲子鉴定本身就是不公开的,所以鉴定委托人有权不提供任何证件。样本可以自行取样,送到专注鉴定机构,其鉴定结果仅提供给鉴定委托人。鉴定结果可以作为协商中的证据。2、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用途(、办出国、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3、鉴定只能适用于协商活动,是在特定的协商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协商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协商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鉴定。4、鉴定活动必须遵循协商法及有关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不能成为鉴定材料。

亲子鉴定更快多久出来

一般要做亲子鉴定的人都是非常渴望能够得到结果的,我们要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检测需要时间,如果想要在一两天之内得到结果,这是不太现实的。那么,亲子鉴定更快多久出来?如果您想知道关于这方面的东西就一起接着看吧!

亲子鉴定更快多久出来

亲子鉴定的结果一般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出来,鉴定的原理是根据孟德尔的遗传分离规律,按照这一规律在配子细胞形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配子细胞精,卵细胞受精形成子代。孩子的两个基因组,一个来自母亲,一个来自父亲,因此成对的等位基因

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对于常规样本的检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这里用毛细管电泳仪和荧光标记试剂盒为例):

步:将样本细胞中提取出来,纯化去除样本中的杂质。

第二步:把需要检测的DNA片段通过聚合酶链式酶促反应,信放大到专用仪器能够分辨清楚的程度。

步:毛细管测序仪检测,根据一定的电荷,通过毛细管电泳的方法,不同片段长度,其电泳的速度也会不同,在同样的电荷,同样的电泳时间下泳动的距离也是不同的,这些长短不同的距离可以通过前期加入的内标分别测量出来,同时可通过专用的软件显示在电脑上,方便检测人员处理和分析数据。

第四步:检测人员将所拿到的结果进行分析汇总、计算,然后给出鉴定和报告。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全过程。

母体血亲子鉴定准确吗

用母体静脉血做亲子鉴定准确率是比较高的。一般情况下,采集孕妇的静脉血做亲子鉴定是孕妇在怀孕期间采集血样,这种方法叫做隐私DNA亲子鉴定。

隐私DNA亲子鉴定不是侵入式取样,所以对胎儿和孕妇都无伤害。隐私DNA亲子鉴定通过采集母体静脉血做样本,从血液中提取胎儿的游离DNA信息,与疑父的DNA进行对比,检测的结果和胎儿出生后的鉴定结果是一致的。

更早可以在怀孕8周至宝宝出生前,抽取孕妇静脉血做隐私亲子鉴定,也可以在怀孕12-14周提取胎儿绒毛进行绒毛亲子鉴定,或者等到怀孕16周-21周,抽取胎儿羊水进行羊水亲子鉴定。具体选择哪个时间段则由孕妇身体状况来定。由于时间不同采取的方法也是不一样的,准确性也是比较高的,如果是羊水检测的话需要至少周以后才可以的,一般是静脉血做的比较多的,可靠性较高的,提前准备好一些材料的。

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个人亲子鉴定2、亲子鉴定是完全公开的,必须鉴定委托人父、母、孩子三方同意,面对面到场,带齐相关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等。鉴定结果可以用做用途(、办出国、打官司等),也可以做为法庭上的呈堂证供。(1)鉴定只能适用于协商活动,是在特定的协商审判程序过程中,由法官启动的一项科学鉴定活动。换言之,不参与协商活动的,也就是不在法庭打官司,就不需要做亲子鉴定;需要打官司,协商到法院后,由法院启动的鉴定,才叫鉴定。(2)鉴定活动必须遵循协商法及有关解释进行,程序违法的鉴定不能成为鉴定材料。(3)亲子鉴定80%以上都没有启动鉴定,都属于个人鉴定。

鉴定亲子的方法

亲子鉴定是许多朋友会进行的一种鉴定方式,更为精准的方式就是DNA亲子鉴定方式了。DNA亲子鉴定方式需要采用检测双方的血液、体表毛发、口腔细胞都可以,并且取样的方式也比较简单,剩下的就是等待结果的出来了。目前DNA亲子鉴定的方式可以达到接近100%的准确率。

亲子鉴定更简单方法有哪些

1、外貌对比

因为遗传的关系,所以如果是近亲,其相貌都有有一些相似的地方,这种通过看外貌来确定亲子关系应该是更传统的方法了。相应的这种方法准确性也比较差,现如今大家做个参考即可。

2、滴骨验亲

这种就是把血液滴在死者骨头上,来确定二者是否有血缘关系,如果血液能深入骨头,那么是有血缘关系。不过从现代医学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并不科学,但是它是更早通过血型匹配检测来确认亲子关系的方法。

3、滴血验亲

此法是古装电视剧上经常看到的方法,被鉴定者的血液融在一起就是亲生的,这种方法更早记载在宋代的著作里面。不过这个方法并没有科学性,事实上血液融不融在一起与是否为有血缘关系没什么关系。

怎么做亲子鉴定

1、DNA亲子鉴定

它是目前做亲子鉴定更常用方法,这种方法取样也比较简单,血液、体表毛发、以及口腔细胞都可以,非常方便。

原理:正常情况下,人一共有23对染色,每一对都是两条,一般都分别来自于父亲和母亲。检测的时候只要对一定数量的DNA位点做检测,如果分别和父母一样,那么就是亲生的,否则就存在疑问了。如果只有1-2个位点不匹配,就要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因为有基因突变的可能。3个以上的位点不匹配,基本上就不是亲子关系。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孟德尔遗传定律指出,人类的血型会被遗传给下一代,所以子女的血型与父母的血型有着重要联系。目前有多种血型系统来可以鉴别出是否亲生,而检测的血型系统越多,那么准确度也越高。

此外,上个世纪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世纪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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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鉴定的父母和子女,以及生物学父亲和胎儿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

一。亲子鉴定有哪些鉴定诱因?

首先,从DNA亲子鉴定目的分类:亲子鉴定分为隐私亲子鉴定,个人隐私亲子鉴定和胎儿亲子鉴定。

从亲缘关系来讲,亲子鉴定既包含父母和子女之间的鉴定,也包含亲缘鉴定,如同父、同母关系,叔侄关系,爷孙关系等亲缘鉴定。

亲子鉴定的具体诱因:1、隐私亲子鉴定

2、个人隐私亲子鉴定

个人隐私的亲子鉴定,就是我们常说的用于个人了解的,鉴定是否为亲生关系。

诱因一般包括父母及孩子亲属,怀疑孩子不是父亲亲生的,从而进行的鉴定。这类鉴定,可用于个人了解父母子女之间是不是亲生关系,但不能作为法庭证据。

4、亲缘鉴定

亲缘鉴定如同父同母的亲子鉴定,叔侄,爷孙的鉴定等。诱因为要么是个人了解亲属关系,要么是同父、同母的子女之间,涉及财产等问题打官司等。

这种鉴定,只有全同胞鉴定,就是鉴定是否同父,或者同母的鉴定,可以做隐私亲子鉴定,具备效力。

其他爷孙,叔侄等亲属鉴定,只能用于个人了解亲属关系,不具备效力。

其中,个人隐私和胎儿的亲子鉴定,还有仅用于了解亲属关系的亲缘鉴定,被鉴定人都可以自己采样邮寄,亲子鉴定中心对邮寄样本的准确性负责。

二。亲子鉴定的鉴定原理和样本采集遗传规律-孟德尔分离定律孟德尔分离定律(law of segregation)指体细胞核中的形式出现并决定着生物体的遗传性状,在生殖细胞通过减数分裂形成配子时,成对的等位基因彼此分离,分别进入不同配子。每个配子中就只含有亲代一对等位基因中的一个,完成不同遗传性状传递。

亲子鉴定通过DNA检测分析来做亲子鉴定,其原理来自于盂德尔的遗传规律。

DNA存在于细胞核内的染 色体上,是人类遗传的基本载体,其遗传标记通过遗传终身不变。人类为维持种族的延续,必须把他们的遗传信息(DNA)稳定地传递给下一代。

每个人体细胞有23对(46条)成对的染色体,其分别来自父亲和母 亲。夫妻之间各自提供的23条染色体,在受精后相互配对,构成了23对(46条)孩子的染色体,如此循环往复构成生命的延续。由于人体约有30亿个核苷酸 构成整个染色体系统,而且在生殖细胞形成前的互换和组合是随机的,所以除同卵双胞胎以外,没有任何两个人具有完全相同的核苷酸序列,这就是人的遗传多态 性。尽管遗传多态性的存在,但每一个人的染色体必然也只能来自其父母,这就是DNA亲子鉴定的理论基础。

目前,常用的鉴定样本和采样方法有:

1、血液、血痕样本

采样方式:血液样本只需2-5ML外周血,采样方式类似体检抽血,采集血液前无需空腹,正常饮食即可。

血痕样本采样,取被鉴定人的手指等部位挤出来5滴血滴在纱布上,纱布上的血总面积有一元硬币大小,阴透3纱布。将纱布血阴干后放入信封保存,标记好样本身份。将不同人的样本分开单独放置。

3、口腔拭子样本

采样方式:先用清水漱口,手持单头棉签伸入口腔内侧颊粘膜处(腮帮子内侧),反复擦拭10-20次以上(不时旋转棉棒),取出棉签放在干净白纸上阴干。以同样的方法采集三根棉签。更后,对样本做好标记。

4、指甲样本

采样方式:剪下被鉴定人的手指甲或者脚指甲3-5片,用干净的白纸包好,然后装入信封并注明样本人的身份。

5、精液、精斑样本

采样方式:精液采样,需将纯净精液或者由女性下体擦拭到的精液倒在医用纱布下,用笔圈出精液在纱布上的范围,装入信封或者塑封袋,注明采集的日期和样本人的身份。

6、牙刷样本、口香糖样本、烟头样本

三。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出示亲子鉴定证明?

2、打官司

在打官司涉及遗产和抚养权等相关需要证明亲子关系的情况下,需要出示隐私亲子鉴定证明。

3、出国、旅游、求学等

根据出国局和相关国家要求,有些国家出国需要出示隐私亲子鉴定证明,未成年人旅游,求学等,有些情况也需要出示该证明。

除了亲子鉴定还有什么方法可以证明亲子关系

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和流程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亲子鉴定可以证明母子关系吗

亲子鉴定是一种科学的依据,通过亲子鉴定可以更好地了解亲缘关系。很多家庭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会给宝宝做亲子鉴定。正常情况下都是父子之间去做亲子鉴定的,那么母子能做亲子鉴定吗?

母子能做亲子鉴定吗?

怎么鉴定孩子是不是亲生的?

亲子鉴定要多少钱的费用

鉴定费用这个东西,不固定的,根据地区不同、样本不同、鉴定项目不同、以及出结果的时间不同等因素,鉴定费用高低不等。

影响鉴定费用一般有:

1、是否使用上门采样的方法,会影响到亲子鉴定整体费用。

2、样本的差异会导致鉴定方式不同,亲子鉴定价钱也会不同。

齐齐哈尔亲子鉴定中心

滴血认亲我们在电视上经常看到,但是烟头认亲你听过吗?据报道,一名女子偷拿丈夫的烟头做亲子鉴定来证明清白,更后鉴定成功,孩子是丈夫的。从古至今有很多证明亲子关系的方法,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杨女士今年24岁,结婚一年多。婚后夫妻俩感情并不和谐,丈夫老是怀疑活泼、漂亮的妻子有婚外情。3个月前,杨女士兴奋地告诉丈夫已有身孕,原以为可以增进一下夫妻感情,没想到丈夫却冷脸相对,甚至怀疑孩子不是他的。感到冤枉甚至羞辱的杨女士要求做亲子鉴定以证清白,却被丈夫拒绝,说没有什么好鉴定的,嫌丢人。

从烟头中成功提取了DNA,与杨女士腹中的羊水和其血液进行了比对,结果证实腹中胎儿与其丈夫有亲子关系。1日,拿到检查结果的杨女士告诉,丈夫已经向她道歉,两人决定消除猜疑,和睦生活。

延伸阅读:亲子鉴定的方法

1、血型

2、DNA鉴定

上述新闻中的鉴定方法就是DNA鉴定。人的血液、毛发、唾液、口腔细胞及骨头等都可以用于亲子鉴定,十分方便。

一个人有23对(46条)染色体,同一对染色体同一位置上的一对基因称为等位基因,一般一个来自父亲,一个来自母亲。如果检测到某个DNA位点的等位基因,一个与母亲相同,另一个就应与父亲相同,否则就存在疑问了。

3、染色体多态性鉴定

20世纪80年代,医学家们又开创了使用染色体多态性鉴定亲子关系的技术,染色体多态性又称异态性(heteromorphism),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见的各种染色体形态的微小变异(如:随体增大、重复或缺如,着比粒区的荧光强度变异等),这种多态是可以遗传的。这项技术就是利用其形态来鉴定亲子关系,这要靠技术人员的主观判断,其准确率也不尽如人意。

古代的亲子鉴定靠谱吗

1、滴血亲子鉴定

我们所了解的#!原始的亲子鉴定的方法。滴血验亲,也就是将大人与孩子的血液放在一起,看是否能够相融,如果融在一起,就说明是亲生,如果不能相融,就表示不是亲生。这种亲子鉴定的方法早在宋朝的著作里有过记载,但并没有得到现代科学技术的认可。

2、滴骨亲子鉴定

滴骨验亲,是指将生者的血液滴在逝者的骨骸上,若血液能够渗透到骨里,则表示有血缘关系,若没有,则表示非亲生。此滴骨验亲的方法,早在宋代的著名学家宋慈的洗冤集录中有过记载。然而,从现代科学的角度来看,似乎并不科学哦!

3、外貌对比亲子鉴定

除以上两种方法之外,古人们还会用外貌进行对比的方式来判断是否为亲生。由于遗传的因素决定,父母与子女、子女与兄弟姐妹之间,长相和肤色都会有一些相似的地方。然而,这种方法仅局限于一种猜测和参考,并没有实际的科学依据。

(责编:梁倩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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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亲子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

亲子关系证明是指为了证明一个人与其父母或子女之间的

亲属关系而的文件和材料。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亲子关

系的证明是非常重要的,例如申请身份证、护照、签证、继承

遗产、领养等。亲子关系证明的材料种类繁多,不同国家和地

区对于亲子关系的认定标准也有所不同。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

的亲子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

一、证明

证明是更常见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之一。它是一份记

在大多数国家或地区,证明是一份必备的证明材料,无论

是在居民户籍管理、就业、教育等各个方面都具有重要的地位。

证明通常由或民政部门颁发,需要父母亲前往相关机

构申请。

二、身份证件

身份证件也是亲子关系证明的重要材料之一。这包括父母

的身份证、护照、结婚证等。父母的身份证件可以用于证明他

们的身份和关系,例如确定孩子的父母是否是法定的亲属关系。

结婚证则可以用于证明父母之间的婚姻关系,进而推断出孩子

与他们之间的亲子关系。

三、亲子鉴定报告

亲子鉴定报告是一种科学的手段,通过遗传学技术来判断

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生物学关系。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父母争

议子女亲子关系、证明不完整或不可靠等,通过亲子鉴定

可以明确真实的亲子关系。亲子鉴定通常需要通过采集母亲、

幼儿亲子鉴定中心热线电话

总榜名单 亲子证明,监管关系证明,啥证件能证明亲子关系

亲子证明,监管关系证明

可以的,只要是未成年,基本都可以退的,还有即使没有亲自证明,只要能证明他是在那边住的,通常都可以证明是监护,

啥证件能证明亲子关系

亲子证明怎么开

现在的亲子证明只能是做DNA,没有别的办法。

父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亲子鉴定流程

幼儿鉴定中心

国内权威亲子鉴定机构,以权威的报告,快速准确的结果理念服务大众

采集样本

向实验亲子鉴定样本包括口腔试子、血液、带毛囊的毛发等也可以使用鉴定人的指甲、牙刷、烟头、牙齿、精液、脐带、血痂、口香糖等等特殊样本

缴纳费用

可以采用支付宝,微信支付或直接银行汇款

NDA检测

鉴定样本被编后送入专注实验进行DNA检测

数据分析

出具结果

按照与委托方约定方式通知鉴定结果

告知结果

我们将按照您的需要,采取电话、发短信、E-mail、快递等各种方式告知您更终的鉴定结果

邮寄报告

如您有需求,可邮寄报告至您提供的

样本类型

幼儿鉴定中心

国内权威亲子鉴定机构,以权威的报告,快速准确的结果理念服务大众

血液可以是液体的血,也可以是干的血迹,棉棒,卫生纸,纱布上的血迹,伤口血,鼻血,月经血等等。注意:血液不能有他人血液污染

口腔拭子

将棉签伸入口腔,使棉签正规充分接触左侧脸颊内部,上下擦拭滚动刮擦几十下,左右各操作两根棉签,再将棉签放到干净纸上晾干即可

毛发毛囊

拔下来带毛囊的毛发,每个人需要5根以上,可以是白发

其他检材

特殊检材,除了血,口腔拭子,毛发毛囊,还可以提供被鉴定人的指甲,牙刷,烟头,牙齿,精液,脐带,血痂,口香糖等等都可以作为生物检材

样本类型

可选取其中一种进行检测即可

网址

一、

证明能否证明亲子关系

出生证不能证明父子关系,但可以证明母子关系。如果要证明父子关系,必须进行DNA鉴定。

二、

离婚怎么确认亲子关系

(一)亲子鉴定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

(二)申请亲子鉴定的一方应当完成相当的证明义务。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

(三)举证妨碍的认定条件应当从严掌握。

(四)人民法院对亲子鉴定中涉及举证妨碍的案件应该从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维护家庭和谐稳定等原则出发区别对待。

三、

未婚生育的亲子关系如何规定

(一)法典25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抚养费,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三)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和生母,客观上确实存在较大困难难以抚养子女,可以由双方持本人身份证、孩子的证明,按照收养法第5条第3款和第10条的规定,双方共同依法将孩子送养。

(四)如果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为了不履行抚养义务,而将非婚生子女遗弃于人迹罕至,难以被发现的地方,造成孩子因营养不良或冻伤等原因轻伤以上,可能会被按照刑法234条追究故意伤害罪。造成孩子不幸死亡,可能会被按照刑法232条追究故意杀人罪。

亲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内容

一、亲子关系证明怎么开

1、证明亲子关系,去户籍所在地的去开户籍证明;

2、然后携带申请人以及关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材料,双方到公告处办理亲子关系的公告书;

3、若公安机关没有相关记录,可到村委或居委开证明,到本人户口的所在地的级以上公告处进行亲属关系证明的办理;

4、还能通过亲子鉴定来证明亲子关系。有证据后可到指定地点带着相关证件开取证明。

二、去开亲子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本人和父母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的;

3、申请人和父母的户口本及户口本有记载页面的复印件;

4、如果申请人和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本上的话,需要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给开具申请人和父母的家庭关系证明材料;

5、带上以上材料到申请人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公告处递交材料;

6、向申请人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公告处递交材料后,由公告处开具亲属关系公告书用以证明申请人和父母的关系。

综上所述,亲子证明是对于鉴定双方是否有血缘直接的证明文件,此证明文件包含的内容有:鉴定者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需要鉴定的内容,选择何种鉴定方式,鉴定费用以及鉴定时间,鉴定的结果,鉴定人以及复核人员,鉴定结构的证明性印章。对于亲子证明文件机构都是保密处理的,只有鉴定者或者是被授权人才能拿到。

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协商,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一、什么必要证据能证明亲子关系

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更科学有效的亲子关系,就是医学亲子鉴定报告。还可以辅助一些证据手续,比如,孩子医学证明,上有孩子姓名和父母姓名身份证。另外,户口本也可以作为证据,上面会注明相关人员是否亲子关系。

二、没结婚证孩子户口怎么移户

非婚子女上完户口后,获得与正常婚育子女相同的待遇,属于正常的社会成员。

非婚生子女入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父或母入户书面申请。

婴儿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非婚生子女必须出具亲子鉴定证明,由公安机关指定鉴定机构鉴定后出具)。

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两人都在国外结婚手续是怎样的

国内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登记结婚的几项规定。按照这个规定,国内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侨)在国内境内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国内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人民政策指定的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时,当事人须持有下列证件:

( 未婚、、丧偶;下同) ;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外国人: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告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此外,申请结婚的双方,还须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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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有一些证明需要开具亲子关系证明,到哪些部门去开具以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会给予说明:

方法/步骤

1

到所在社区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2

有单位的到单位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会根据所提供材料和档案给予开具

2

3

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4

也可到孩子出生,出具孩子的医学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

END

一、如何证明有亲子关系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策)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告员认为应当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每一个县都有公告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三、亲子关系公告书有效期是多久

经过出国留学网精心整理,推出亲子关系证明精选,希望本页面内容能帮助到您。在日常的生活与工作中,说到证明,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只是,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叫证明。证明从公理出发一直连接到待证命题,如果你需要证明,接下来,就是我们静心写它的时候了。

亲子关系证明精选【篇1】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策)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告员认为应当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每一个县都有公告处 ,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

亲子关系证明精选【篇2】

兹有我镇_______村村民_______、男、出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家住永川区_______镇_______村。

女、出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身份证码:_______,家住永川区_______镇_______村。

证明人:

重庆永川区_______镇_______村村民委员会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亲子关系证明精选【篇3】

母亲姓名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父亲姓名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

现居住地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时

出生地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地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乡____________村

由____________(接生人员姓名)接生,与婴儿关系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原因,未在出生____________

出生时婴儿状况1、好2、一般3、差

以上情况若不属实,愿负责任。

母亲签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父亲签名__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或监护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证明人签名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证明人与婴儿关系____________

村(居委会)签章:

亲子关系证明精选【篇4】

孩子非亲生案件男方得以通过途径使其权利得到保护的前提是能证明自己与子女不存在血缘关系。

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的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若作为男方能够提供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不存在,而孩子在女方处,女方不配合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直接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亲子关系证明精选【篇5】

户口簿,出生证,DNA,居委会,,亲戚朋友,邻居等等。

第二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

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

广州DNA无创产前亲子鉴定需要哪些条件?无创亲子鉴定相对于以前的羊水穿刺,不仅取样更安全快捷,同样也能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大家都知道,胎儿染色体异常会带来母体中DNA含量微量变化,通过深度测序及生物信息可分析检测到该变化,不知道能不能给还没出生的孩子做无创产前鉴定呢?无创DNA产前检测的适用人群是什么?有哪些条件呢?1、

高龄(年龄≥35岁),不愿选择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2、 唐筛结果为高风险或者单项指标值改变,不愿选择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3、

孕期B超胎儿NT值增高或其它解剖结构异常,

羊水穿刺细胞培养失败不愿意再次接受或不能再进行有创产前诊断的孕妇;

做个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亲子鉴定目前还没有一个正规的标准,正所谓不同的城,不同的消费,收费也不用,发达城比二三线城收费高个两三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是做亲子鉴定,不管是个人还是隐私的首先还是得选择一家正规专注的亲子鉴定机构,确保结果准确这才是前提。NDA亲子鉴定的价格是没有统一规范的,每一家亲子鉴定中心的鉴定价格都是不等的。价格的规定与地域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在一些隐私案件的办理当中,DNA亲子鉴定是需要收取相应的费用的,那么这些费用往往也是有所差别的,至于DNA亲子鉴定需要多少钱,这个和我们鉴定的项目以及技术难度都有着不同的关系。一般情况下,个人亲子鉴定的收费和隐私鉴定的收费是一样的,两联体是3300/2人,三联体是3200/3人。这些只是针对于采取普通样本的客户,其中,特殊样本的话是2000元/检材。比如混合精斑。

在广州工作的人都知道,这里的女孩相对于其他的地方的女孩子更爱打扮。 俗话说,三分长相,七分打扮。

没有不漂亮的女人,只有不会打扮的女人。据说广州的女孩一般有这么几个特点,;不喜欢外嫁,第二:择偶要求非常高,一般都会选择有房有车有经济实力男人作为择偶对象,而广州的父母在给孩子择偶的时候,那要求也是非常挑剔的。但是在好的爱情都会进入疲惫期,一旦进入疲惫期,那么婚外情,出轨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了,因此在广州做亲子鉴定的也不在少数,那么广州胎儿亲子鉴定在哪里做,要怎么做?随着产前亲子鉴定随着技术和理论的日益成熟,能够在保证安全的同时做胎儿亲子鉴定结果。一般孕妇在怀孕8-10周,就可以采取绒毛样本,16周以后可采取羊水进行亲子鉴定。

2、选择正规专注的亲子鉴定机构,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可以在鉴定机构的陪同下前往进行样本采集。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1篇

什么是亲子鉴定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是鉴定的主要组成部分,亲子鉴定在国内古代就已有之,如滴骨验亲,滴血验亲等。

亲子鉴定要注意什么在确认亲子关系协商或离婚协商中,有关亲子关系处理问题亲子关系协商是身份关系协商的一种,主要包括婚生子女否认之诉和非婚生子女认领之诉,即否认上的亲子关系或承认事实上的亲子关系。亲子关系协商中直接证据的缺乏和亲子关系证明责任的高标准,使得亲子鉴定成为关键性证据。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较高,从技术手段方面来讲,目前被广泛采用的DNA鉴定技术,肯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在99。99%以上,否定生物学父子关系的准确率则几乎达到100%,在协商中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但如果当事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对此类纠纷应如何处理,审判实践中争议比较大,法院往往很难定夺。由于亲子鉴定事关重大,涉及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的一方要承担与其协商请求相适应的举证责任,即其生父和生母有同居或受胎之可能的基本事实。如果过分强调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势必使请求人的实体权利难以得到保护;但如果忽略请求一方的证明责任,则可能导致权利滥用,不利于家庭关系的稳定和当事人隐私的保护。亲子鉴定作为一种证据方法,其实施必须具有必要性与正当性,有利于子女的更佳利益构成必要性;所谓正当性,是指当事人在请求进行亲子鉴定时,已具有推论亲子关系存在与否的重要证据,使进行亲子鉴定成为正当的收集证据的手段。在处理有关亲子关系纠纷时,如果一方提供的证据能够形成合理的证据链条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子关系,也可以说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的情况下,另一方没有相反的证据又坚决不同意做亲子鉴定的,由于亲子鉴定使用的是人体生物学样本,本人是否同意鉴定、同意采样,关系到人权问题,法院不能强制当事人做亲子鉴定,但可以按照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作出处理。在有关亲子关系的纠纷中,一方面要保护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保护相对方的人身和人格权利不受侵犯。面对相互冲突的权利和利益,我们应当将未成年子女享有的被抚养教育的权利置于隐私保护的首位。

(来源:文章屋网 )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2篇

内容提要: 亲子鉴定是解明亲子关系的利器。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属于公法性质的勘验协力义务,其义务范围和主体范围均较为广泛。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有协商经济、证明妨碍及事案解明义务三个。是否科处被检人协力义务,在实体上应当本着保护子女更佳利益的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在程序上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被检人在具备正当理由时得拒绝鉴定,但不当拒绝的,可对其进行直接强制或间接强制。我国解释(三)第2条意义积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适用条件不明确、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缺失、拒绝鉴定所生效果较为模糊、适用的主体范围偏窄以及与实体法没有很好地对接等。

一、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涵义、性质、内容及范围

由于勘验与书证都属于物的证据方法,仅在具体调查方法上存有差异,故除特有规则之外,勘验多准用关于书证的规范,勘验协力义务自然也不例外。基于对文书持有人所有权及处分自由的尊重,旧时各国或地区的隐私协商立法均对当事人的文书提出义务予以限定,但这种以契约型纠纷为基础的规则难以适应以侵权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型纠纷。为了消除证据偏在给举证人带来的不利益,确保双方当事人之间实现协商武器的实质平等,自上世纪末以来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纷纷扩大文书提出义务的范围,现多将其设定为一般性义务。而对于勘验来说,勘验物虽然也涉及所有权,但由于它仅以勘验标的物的性质、状态为内容而不关涉人的思想状态或精神生活,从而即使在文书提出义务仅为限定性义务的旧法时代,勘验协力义务的范围亦较文书提出义务更为广泛而属于公法上的一般性义务。[4]142就亲子关系协商而言,基于公益及保护子女的要求,被检人协力进行亲子鉴定的义务应高于一般勘验协力义务。但由于亲子关系协商采行职权探知主义,法院应当尽力探知事实真相;并且在有些情形下,如本文部分所述,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不宜得到解明。从这个角度言之,被检人的协力义务又相对较轻。

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

(一)证明妨碍

(二)事案解明义务

当事人违反事案解明义务的后果并非单一,而是委诸法院自由裁量决定,具体可根据义务违反的程度及一方当事人对于对方当事人所为主张之真实性的盖然性高低而定。若存在重大义务违反,原则上可以考虑转换证明责任;若仅属于轻微义务违反,则可纳入证明评价范畴;至于其他情形,则应分别情形,或者以“可反驳的真实推定”作为重生之贼行天下处罚效果,或者在证明责任转换与证明评价之间进行评估和选择。[8]163-164

三、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科处

(一)实体面的利益衡量

在亲子关系协商中,亲子关系的解明受制于两大关键因素,一是生物学上的亲子血缘关系是否能够得到确定,二是真实发现以外的利益的保护。前者涉及的是,能否有效地利用科学鉴定技术证明生物学上的亲子武动乾坤血缘关系。由于现代dna技术的盖然性已几近百分之百,从而问题一可以得到有效地解决。从追求血统真实出发,若是鉴定与协商争点具有关联性、重要性及有效性时,法院就应当启动鉴定程序。但若是过分执着于血统真实主义,追求亲子关系与事实亲子关系的完全一致,则不仅有侵害当事人隐私权(dna检测揭示了受检人的诸多个体资讯)和子女利益之虞(注:比如,子已由上的父亲抚养多年,且二人已发展出良好的感情并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强烈意愿,则即使子的生物学上的父亲提起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但这时进行亲子鉴定就很可能有害于子。在这方面,法国法运用“身份占用”和“时效”两项制度有效地调和了身份关系的真实性与安定性之间的矛盾。参见邓学仁:迈入新世纪之亲属法,月旦法学杂志,2000年7月第62期,第78-80页。),也使国家负担过重。从而在尊重血统真实的前提下,亦应当考虑子女利益、被检人身体的完整性、个人资讯的保护以及身份关系安定性的维护。因此,在合目的性上,是否进行亲子鉴定,应当本着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的原则,以必要性(必要且不可或缺)为限,如法官可以经由其他间接证据获得心证,就没有必要进行鉴定;在具体的手段上,应贯彻比例原则,要以达成解明亲子关系这一目的的“必要且更小”的限度为界限,也即对于被检人的侵害应当尽可能的小,比如以毛发作为检材足敷使用时就不应抽血进行鉴定。

(二)程序面的考量

此外,由其公益性所决定,亲子关系协商的证明标准应当较财产型隐私协商的更高,但过高的证明标准会限制其他证据方法的使用,导致协商过分倚赖亲子鉴定,使其沦为法定证据。因此,证明标准的合理设定,对于亲子鉴定证据功能的充分发挥有着积极的意义。但由于个案的千差万别,难以对亲子关系协商的证明标准作划一的规定,只能委诸法官综合比较衡量实体法和协商法上的各种因素而为个别的决定。

四、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正当事由及对不当拒绝的制裁

(一)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正当事由

(二)对不当拒绝亲子鉴定的制裁

若被检人拒不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就是否可以强制其履行以及其后果如何,理论和实务均存在一些争议,大体上可以分为直接强制和间接强制两种处理方式,前者是对被检人的身体直接施行强制以迫使其履行协力义务的制裁方式,后者则否。

1.直接强制

2.间接强制

不过,日本法的规定颇具特色,对于拒绝履行亲子鉴定协力义务者既不采直接强制亦不采间接强制。根据日本2003年制定的新人事协商法,包括亲子关系协商在内的人事协商采行职权探知主义,法院不得以当事人未从勘验忍受或勘验物提出命令而拟制对方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为真实,而是仅得将其作为全辩论意旨,根据自由心证进行处理。但日本的审判实务并未遵照上述立法,如在请求认领子女协商中,若被检人不予配合,而法官又难以形成确实的心证,法官通常会做出不利于被检人的事实推定。但推定不能适用于亲子关系否认之诉。[16]

五、对解释(三)第2条的评析

,适用条件不够明确。首先,该条对亲子关系协商的公益性考虑得不够,由于亲子关系协商实行职权探知主义,在一方当事人拒绝亲子鉴定时法院应当先行恪尽职权调查的职责,而不可直接进行事实推定。其次,没有规定当事人得在一定情形下拒绝亲子鉴定,不无漠视血统真实之外的价值之嫌。至于该条中的“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其意应当理解为,一方当事人提不出任何证据以反驳对方且拒绝亲子鉴定,根据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这时法官得形成对方当事人主张成立的心证,而非对拒绝鉴定事由的规定。再次,法官何时可以进行事实推定,该条仅从举证责任分配的角度进行了规制,即请求一方当事人已经提供了必要证据,而另一方既没有相反证据推翻对方的主张又拒绝亲子鉴定,而没有考虑其他的因素。根据前文阐述,为规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法官还应当综合考虑妨碍行为人的可归责程度、亲子鉴定对于协商的重要性、协商当事人和子女的个人意愿等因素。

第二,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的缺失。对受事实推定不利影响的当事人的权利保障考虑不周,没有规定推定之前法院应当行使阐明权,并赋予该方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机会。

此外,我国隐私实体制度的不完善也可能影响该条功能的发挥。在这方面较为突出的当属婚生推定制度。试举一例,一男子以“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方式获得离婚判决,并嗣后再婚,此间其前妻在娘家待产、生产、抚养幼子。某日,该妇女突然获知自己已“被离婚”且其子与前夫的父子关系不被前夫承认,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父子关系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在法官决定进行亲子鉴定之际,该妇女却死活不同意,其认为孩子是婚生子,做亲子鉴定是多此一举,既抽血伤害孩子,也有辱自己。这时法官如迳行以该妇女拒绝亲子鉴定而推定父子关系不成立,显属不合理。由于缺乏婚生推定制度,我国没有对亲子关系否认之诉与确认之诉予以区分。而在其他法域,如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否认亲子关系之诉以上的亲子关系的成立为前提,而成立亲子关系的主要途径就是婚生推定。通说认为,能够作为确认之诉协商标的的一般只能是关系,并且即使是上的亲子关系要作为确认之诉的协商标的,也必须有确认利益存在,即在与被告的关系上,原告的地位正处于不安状态,如果仅是作为解决财产关系的前提条件而有确定必要的,并不足以构成确认利益。[12]210因此,就所举案例而言,该妇女无需也不能提起父子关系确认之诉,而是可以直接要求其前夫履行抚养义务。如果其前夫不承认父子关系,应当由他提起否认父子关系之诉,并且要达到否认父子关系的目的,他必须首先提供充分的证据推翻婚生推定,而不应直接科令孩子接受亲子鉴定,除非已有证据证明存在夫妻已分居较长时间等显然无法由夫受胎的情形。

注释:

[1]纪宗宜,姚澜.鉴定证据研究[m].北京:国内人民公安出版社,2009.

国内政法出版社,2009.

[3]许士宦,等.父子关系协商之证明度与血缘鉴定强制———以请求认领子女之诉及否认婚生子女之诉为中心[m]//.台湾

[4][日]林屋礼二ほか。隐私訴訟法入門(第2版補訂版)[m].东京:有斐閣,2006、

[6]沈冠伶.证明妨碍法理在医疗隐私责任协商之适用[j].台大法学论丛,2009,38(1):168.

[7][日]春日偉知郎。父子関係訴訟にぉける証明問題と鑑定強制(檢証協力義務)[m]//。隐私證拠法論隐私裁判にぉ

ける事案解明東京:商事法務,2009、

[8]姜世明.协商上非负举证责任一造当事人之事案解明义务[m]//.姜世明.举证责任与真实义务.台北:台湾新学林出版

股份有限公司,2006.

[11]王洪.论子女更佳利益原则[j].现代法学,2003、(6):33-34.

[12]邓学仁,等.dna鉴定———亲子关系争端之解决[m].台北:台湾元照出版公司,2006.

[16]陈飏.亲子关系协商中的血缘鉴定之强制性[j].现代法学,2010、(1):92-93.

法学研究会年会论文集2011年卷.厦门:厦门出版社,2011.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3篇

内容提要: 在我国隐私实践中推定在许多情况下被误用了,因为人们忽视了它的根据。密切结合我国隐私实践,就“推定的根据”之性质、种类和功能;两种以上“推定的根据”之间的冲突;同一案件中两个推定之合理顺序;医疗事故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以及在亲子关系中的推定等问题进行详细分析,提出相应的处理规则和方法,对我国隐私实践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引言

目前,我国证据法学术界和隐私界在谈到推定的时候,存在一些非常令人担忧的观点和实际动作。一种观点认为,应该鼓励法官们大胆运用事实推定。这种观点写道:“ 无法将人们依据事物常态联系进行推定适用的经验法则做出周密的设置。且事物的联系复杂多变,协商实践若少了法官根据事实的推定,推定的价值毫无疑问地会受到折损。就目前我国的情况来说,不能单纯依所确定的经验法则来推定,它应该有多种形式的补充。”[1]问题是:我们国家对“推定”有哪些种类都没有进行系统的归纳和整理,怎么谈得到对它进行补充呢?因此,我们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对我国各类(隐私程序法和隐私实体法、程序法和实体法、行政协商法和行政法等等)所规定的推定规则进行系统整理,系统分析,按照一定的标准,保留那些正确的推定规则,抛弃那些不正确的推定规则。在此基础上,才能够谈得上 发展 其他的推定和事实推定。

另一种观点认为,在我国审判实践中,“推定在审判中运用越来越普遍,但对推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只是推定在具体使用中显得随意而无规则,法官适用推定缺乏约束机制,自由裁量权过大。”[1]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对推定规则没有明确规定;另一方面是审判实践中,不少审判工作者并没有准确地把握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的精神实质,显得大胆而无根据,换言之,他们在进行盲目而莽撞的推定实践。我们曾经一再批评审判实践中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其实,进行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是更容易产生滥用自由裁量权问题的。因此,应该严格限制推定、特别是事实推定的适用。推定是一种判案技术,用得得当,能够有效的解决案件的疑难问题,有效的发挥推定的作用;用得不当,会破坏和公共政策,这是必须注意的问题。这也是我下决心研究“推定的根据”的主要原因。

此外,“推定的根据”在推定的若干元素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具体言之,它在推定的结构中起到桥梁或纽带作用;在判断某个推定是否正确的时候,它往往会起到试金石的作用;此外,如果想要有效地发展我国的推定规则,从推定的根据入手,应该是十分有力的方面。然而,目前对此有清醒的认识极少,更谈不上深入研究了。

二、“推定的根据”之客观性

推定的根据应该具有客观性。如果推定不具有客观性,就难以服人。本案中,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出台之前,完全可以这一特征做出相应的推定。金华火腿之所以盛名于世,主要原因是它选用的是以主产于金华的

七、建筑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

隐私案件种类繁多。有时即便专注 工作者也不知道已经有相关的规范,而求助于所谓似是而非的原则。在如下案件中就出现了这样的问题。

2006年8月22日晨6点多钟,南京王府园小区的吴小姐在睡梦中,房顶天花板突然坠落,正砸中她的正规。吴小姐被送往南京鼓 治疗 ,诊断为左眼皮肤裂伤1厘米,内有异物,要缝合;左眼污染严重,有大量碎屑。经过近一小时的清创和手术处理,吴小姐眼部更后被缝了10针[14]。责任该由谁承担?该房屋曾由南京翼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装修,2005年3月底装修结束。房东与装修公司之间订有协议,约定质保期为两年。但“翼超”先不承认是施工质量问题,随后又表示可以修复脱落的天花涂,就是不愿意对砸伤房客这一后果承担责任。房东请了一家家装监理公司来现场鉴定,在其出具的鉴定报告上,认定天花涂脱落是施工前期处理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14]。但“翼超”公司的一名副总经理仍不愿承认责任,说天花涂脱落是事实,但致其脱落的可能性有多种,如外力影响的敲打与震动、装修时施工质量存在问题、人为原因等。由于公司方面的人员和房东房先生事发时都不在现场,所以一时难以断定伤者的伤情就是脱落的天花涂所致[14]。

有人认为,该纠纷可以适用推定手段进行认定和解决。理由是:现在天花涂脱落和砸在床上已是不争的事实,所要推定的是事发时当事人是否有可能在床上睡觉,以及其所受的伤是否是被空中坠落的重物砸伤,如果完全吻合或有较大可能性,即应予以认定。当然,如果装饰公司有相反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所受的伤与天花涂坠落无关,或经调查证实当事人是在其他时间或另外的场所受的伤,则其可据此主张免责[14]。

可见,如果把推定事实的方向弄错了,推定的根据 自然 也会弄错,那样就不可能正确的解决纠纷。

八、在亲子关系推定中须慎用dna技术

所谓亲子关系推定,是指为确定父母子女间的血缘、身份关系,在子女受胎(受孕)期间或者出生时与母亲有婚姻或性关系的男子中,推定一男子为该子女的父亲。这种推定,有规定的,属于推定的范畴。在规定之前,则属于事实推定的范畴。

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实际上, 现代 任何 科学 技术(不仅仅是指dna鉴定技术)的运用都必须受到和道德的严格约束。只是由于时间的关系,我仅就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谈些看法。

现在,有人把dna鉴定技术估计过高,认为在亲子关系的纠纷中,dna鉴定技术能够决定性的解决问题。如果有关当事人拒绝做dna鉴定,就可以推定他与某孩子之间具有血缘关系。这是不正确的、非常有害的观点。下面我来举两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案例1:被告拒绝亲子鉴定,法官推定其为孩子的父亲。有人叫“推定的生父”,也有人叫“亲生父亲可以被推定”。

至于推定的根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值得进一步探索。我认为在本案中,亲子关系的推定之根据完全来自于主审法院的个人经验和主观想象。不仅如此,其经验也是比较抽象的。让我们逐一分析。

1.维护程序的正当性,这是推定的根据之一。有人曾指出血缘关系不能推定。主审法官则认为,“法官首要的是维护程序的正当性。在本案中,如果我们不按有关证据进行推定,原告在被告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情况下,将永远无法证明两者有关系,更后案件结果的走向完全操纵在被告一人手里。”可见,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具有强烈的推定欲望。

4.法官一定要获得关于本案的事实真相,这是推定的根据之四。有人说,“但不排除吴勇的确不是欢欢父亲,但又碍于面子不愿做鉴定的可能啊!这样的判决是否对吴勇不公平?”主审法官说,“如果我不这样判,就意味着通过隐私途径希望获得救济的张庆,在履行了应尽义务后,却无法获得救济;而拒绝履行自己义务的吴勇,却得到了有利于自己的结果,这才是不公平!”他认为,吴勇不愿有利于证明事实真相的证据,缘于任何人都有的趋利避害的想法。张庆了自己所能收集的证据,被告林燕也对事实供认不讳。这些都是对案件的必然性的一种印证。在这种情况下,法官要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得到吴勇的配合。“对于公民来讲,任何人都有义务提供能够证明事件真相的证据。”

从上面可以看到,本案亲子关系的推定中,其推定根据不具有客观性,是完全站不住脚的。首先,在所谓维护程序的正当性的旗之下,在缺乏直接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具有强烈的推定欲望。其次,法官从自己所认定正确的社会公众的心理经验出发;无视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不得强制取证的批复,无视该批复赋予吴勇拒绝亲子鉴定的权利,当吴勇行使此项合法权利时,反倒被法官认定为故意逃避责任,推定对其不利。这其实是强制吴勇做亲子鉴定,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再次,法官如果在这里适用隐私协商的法定举证原则,将无法确保公正。从轻一点说,这是糊涂的、有害的认识。其实质就是公然违法。更后,法官一定要获得关于本案的事实真相。而要获取案件的真实情况,就必须得到吴勇的配合。“对于公民来讲,任何人都有义务提供能够证明事件真相的证据。”在这种陈腐观念支配下,法官不顾一切从事推定。这种推定哪里具有客观性呢?

另一个推定是过错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吴勇是完全有能力提供基因样本,却断然拒绝提供;(2)推定事实是:吴勇有过错;(3)推定的根据是更高人民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它规定:“如果对方当事人证明或者法院根据相关证据或经验法则发现该证据掌握在其手里,在法院要求其提供的情况下,持有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的,可推定一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持有人一方。”在本案中吴勇是完全有能力提供基因样本的,这个样本可能对他有利,也可能不利,但他在无充分理由下断然拒绝,完全可以推断对其不利(即他有过错)。

这里涉及到证据法上的推定规则与隐私实体法规则的冲突问题。因此要全面看待,不可以偏概全。这是运用推定的方法论问题。另外,从更高法院的有关规定来看,也不能运用推定。依据更高人民法院有关亲子鉴定必须以当事人同意为要件、不得强制取证的批复,法院无权强制吴勇做亲子鉴定。

因此,无论吴勇是在何种情况下拒绝做亲子鉴定,都不能完全可以推断鉴定的结果对其不利。如果作出这种推断,就构成隐私协商上的“有错推定”,它是协商中“有罪推定”在隐私推定中的一种反映。

案例2:被告拒绝亲子鉴定,法官拒绝推定其为孩子的父亲。

试问这种亲子鉴定有什么好处?在这种所谓亲子鉴定中,首先能获得好处的是鉴定机构,它收取鉴定费用。其次是原来的丈夫或父亲,他由此可不再承担任何家庭责任,还会赢得一些人的廉价同情。

九、通过推定界定亲子关系的原则和方法

目前,亲子关系显得比较复杂和困难。亲子关系的鉴定场十分活跃。对于亲子关系,我国目前同时存在事实推定和推定两种状况。更多的是事实推定。一些有识之士对此表示担忧。我认为,从保护婴幼儿利益、维护家庭稳定的方针出发,通过立法手段严格限制亲子鉴定技术的滥用。建议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通过推定方式,采取如下原则和方法界定亲子关系。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的子女,以其母亲的丈夫为父亲,且为婚生子女。也就是说,在子女出生前的受胎期间有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不论该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也不论其起止时间是否与受胎期一致,所生子女应当具有婚生子女的身份。因为合法婚姻关系的存在与妻受胎时的合一是确定子女婚生身份的前提。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出生;(2)推定事实是:子女之母亲的丈夫为父亲;子女为婚生子女。

2.非婚同居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以其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为父亲。

这应该成为一个事实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在非婚同居期间受胎或者出生;(2)推定事实是此期间与母亲同居的男子为子女之父亲。

3.在子女出生时母亲的丈夫与受胎时母亲的丈夫之间,推定子女出生时母亲的丈夫为子女的父亲。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与母亲先后结婚的男子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中,一个是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结婚的男子,另一个是受胎时与母亲结婚的男子(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2)推定事实是:子女出生时与母亲的丈夫为子女的父亲。这体现了保护婴儿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政策。

4.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和受胎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之间。推定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为生父。

这应该成为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其中,一个是在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另一个是受胎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可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2)推定事实是:子女出生时与母亲非婚同居的男子为子女的父亲。这体现了保护婴儿以及未成年人子女的政策。

5、依法采用人工生殖技术生育的子女,以同意采取该方式生育子女的为父母。

这是一个推定。在该推定的结构中,(1)基础事实是:子女系通过依法采用人工生殖技术生育的。(2)推定事实是:孩子之父母是同意采取该方式生育子女的。

2关于“推定的根据”之种类和功能。推定的根据主要有四种,根据其重要性和使用的广泛性可以做如下排列:、公共政策、隐私解释和经验。推定的根据具有两种功能:指导功能和检验功能。通过检验推定的根据,进而验证推定本身的正确性有多大。尤其在事实推定中,其推定的根据是否确实可靠,更是衡量事实推定本身之正确与否的标志。

3.同一个案件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推定;他们之间可能互相矛盾,也可能互不干扰。在互不干扰的情况下,不需要作出特别处理。如果它们之间互相冲突,就需要确立一定的原则予以处理,以消除它们之间的冲突。应当遵循如下顺序来推定:先根据,后根据政策,更后根据经验。具体来说,在有的情况下,应当先根据;在没有而有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政策;在既无又无政策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经验来推定。

4.有时在同一案件的两个推定中,一个推定的根据是传统的证据规则,另一个推定的根据是现代 体育 事业 发展 的要求。这两者之间存在显著的矛盾。这时需要法官站在 历史 发展的高度看问题,灵活处理。

5.同一案件中两个并不矛盾的推定之合理顺序。有时在同一案件中存在两个并不矛盾的推定。由于它们之间不存在冲突,故无需规定冲突的处理原则。不过从推定的根据和协商效率原则来讲,仍要遵循一定的推定顺序。

6.医疗责任事故协商中过错推定的根据。在医疗责任事故协商中,举证责任倒置和过错推定作为两种手段。过错推定的前提是:完不成自己的举证责任。过错推定是“完不成自己的举证责任”的必然结果。该过错推定的根据是更高法院的隐私解释,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过错推定的根据除了来源于隐私解释之外,更多地来源于隐私实体法的规定。在案件中是否使用过错推定,应该首先查看隐私实体法和隐私解释,而不能作扩张解释。

7、 dna鉴定技术在亲子关系推定中的使用必须受到严格限制。实际上,现代任何科学技术(不仅仅是指dna鉴定技术)的运用都必须受到和道德的严格约束。

8.从保护婴幼儿利益、维护家庭稳定的方针出发,通过立法手段严格限制亲子鉴定技术的滥用。建议根据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通过推定方式,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比较准确地、合理地界定亲子关系。

致谢:必须说明的是,笔者曾经以“推定的根据”这一课题在 国内 政法研究生院、上海 交通 法学院、南京师范法学院等作过演讲。部分老师和学生曾经提出过一些问题,对笔者后来进一步思考本课题以及更终形成本文富有一定的启发,在此深表感谢。

注释:

[1]这不能归纳为社会公共政策,可归纳为一般的社会心理—作者注。

【 参考 文献 】

[1]叶榅平.论证据法上推定的适用[eb/ol].北大信息网,

[2]谢云挺.谁毁了千年名牌[n]。北京青年报, (7)。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4篇

一、涉亲子鉴定隐私案件的类型及特征

(一)案件类型:

隐私实践中,涉及到亲子鉴定的身份确认之诉表现形式繁多,而且不断有新情况出现,概括起来,笔者认为,以该类案件中涉及到的当事人身份关系为出发点,可分为三种类型: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

该类案件双方有合法婚姻关系且子女系婚姻期间出生;男方怀疑或者发现孩子并非自己的亲生子女,于是提起离婚之诉或者在抚养纠纷中,男方提出子女非自己亲生,拒付抚养费。此类案件中,男方申请亲子鉴定多会遭到女方拒绝。

2、因婚外关系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

这类案件在实践中常见的表现形式有两种:一是婚前同居关系中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二是因为婚外所生子女的亲子鉴定。原告多为未成年子女,或者为女方,案由多为抚养费纠纷。

如,甲(男)与乙(女)同在某城打工,未婚同居,后来两人种种原因分手,分手时乙发现自己已经怀孕,而后乙另嫁他人,且婚后生育子女,后乙因其他原因离婚,遂以孩子名义甲要求支付抚养费,并提供照片、书信等证明甲与乙曾经有过亲密关系,庭审中甲否认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乙申请亲子鉴定,甲认为这将妨碍其现有家庭的和睦和侵犯其人格尊严,拒绝进行亲子鉴定。对此类案件法院判决结果亦有两种,一是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甲乙双方存在同居期间受孕并生育的可能性,此时乙方拒绝配合鉴定则推定乙方与子女具有亲子关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乙方提供的证据及现实不足以使法官作出亲子关系的认证时,因更高法院相关隐私解释对亲子鉴定要求从严掌握,现甲方拒不同意配合鉴定,法院无法启动鉴定程序。亦不能以甲方拒不配合而推定亲子关系。

如,甲(男)与乙(女)系夫妻,后因甲出现婚外恋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乙遂提起离婚之诉,请求判令甲作为过错方赔偿乙方损失,但对于甲的婚外情乙没有有力证据,而是提出丙女之子丁是甲的私生子,要求对甲与丁进行亲子鉴定。甲与丙均拒绝。

(二)审理中所呈现的特征

1、案由分布广泛。

2、当事人矛盾激烈,上诉率高。

有关亲子鉴定的身份关系协商案件既涉及到儿童利益问题,许多情形下为单身母亲带着未成年子女生活存在巨大压力,无奈生父要求支付抚养费,或者是情绪激动的男方认为抚养多年的子女非自己亲生,认为自己感情受到巨大伤害,或提出离婚之诉,或提出名誉权侵权之诉。因身份关系的改变影响到双方各自的社会关系结构,故该类案件双方亲属参与较多,案件处理难度较大,一审服判息诉率低,上诉率相对较高,约有三分之二的案件会进入二审程序,另有部分案件进入再审程序,详见附图三。

二、处理亲子鉴定问题的困境

目前我国面尚无针对亲子鉴定问题的相关规定,有关此问题的法规基本没有,目前处理涉亲子鉴定案件除了可引用一些、证据规定里面的相关具有宏观指导价值的规定外,另有更高法院的两个批复中有一些原则性规定,但在隐私实践中不易操作。而且,因为更高法院的批复不能直接作为判决援引的依据,由此导致适用上的困境。尽管如此,两个批复中确立的一些原则对处理有关亲子鉴定的案件仍有指导意义,因为两个批复体现了较强的国家政策性与社会道德伦理价值观,强调对子女利益的优先保护,可以给审判人员以宏观的指引。

(一)更高法院两个批复的规定及适用限制

(二)宏观指导性条款的规定及不足:

除了更高法院两个批复外,在涉及亲子鉴定案件的实际审理中,经常用到的规定有如下几条:(1)第2条:\"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2)更高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5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3)更高法院关于隐私协商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条:\"在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隐私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其实,上述两种判决结果都有其合理性,只是因为对权利保护的侧重点不同而遵循了不同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在法官将抽象条文适用于具体案件的整个过程中,隐私的原则和理念起着重要支配作用。指导人们行为的滞后隐私理念会妨碍隐私公正和正义实现。所以,用什么样的隐私理念或者原则来指导这类案件的审理,直接决定了处理结果的妥当性。

三、\"子女更佳利益原则\"的适用

(一)利益衡量的必要性:

作为权利协调的一般原则,利益衡量是指当所确认的利 益之间发生相互冲突时,由法官对冲突的利益确定其轻重而进行的权衡与取舍活动。它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兴起的一种适用方法。法官运用这种方法审理案件,在案情事实查清后,一般是不急于去翻阅法规大全和审判工作手册,寻找适用的规则,而是综合把握本案的实质,结合社会环境,经济状况,价值观念等,对双方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作比较衡量,作出本案当事人哪一方应当受保护的判断。利益衡量的操作规则就是实质判断加上依据。利益衡量是协商过程的必然环节,协商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也就是通过隐私进行利益衡量的过程。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利益衡量的思维方式贯穿始终。而且,鉴于个案情况的错综复杂,现有的规则往往无法应对个案的特殊情况,因此利益衡量更加彰显出其对于审判的必要性。正如天下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天下也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案件,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利益衡量的普适性。运用利益衡量思维的法官不仅仅是被动适用,更是立法者的助手,在适用的过程中,法官需要明白立法者的意图,并通过个案的审理,赋予立法者的意图以鲜活的生命力。\"这种通过审判案件贯彻的过程,实际上是法官对立法者想要但没能清晰表达出来的利益分配原则进行明确化的过程。\"

(二)涉亲子鉴定案件中子女利益的考量:

(三)子女更佳利益原则在中的体现:

我国没有直接引用\"子女更佳利益原则\",但在第2条规定了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优先保护儿童利益原则一直是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特别考虑的一个因素。现实中,导致父亲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很复杂,有些情况下,确实是因为女方违背了婚姻的忠实义务而生育了与丈夫没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但也有很多情况下,女方可能是因为一时的过错或者根本没有过错(如因为婚前遭遇而怀孕),并非真正的想背叛家庭。人们对鉴定结果的关注,更多的是对配偶\"清白\"的关注。亲子鉴定的结果,虽然可以证明孩子与父母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但显然不能由此断定一个人的忠贞。这些问题,绝不是一次亲子鉴定所能承载的,而根本的解决之道,只能依赖于社会、舆论和道德的约束。﹙﹚

(四)利益衡量方法的具体运用:

四、隐私协商当事人主义的适用

(一)坚持当事人主义法则为原则

(二)当事人主义法则的例外:

五、隐私协商推定规则的合理适用

(一)案件悬疑状况时推定规则的特殊价值:

(二)涉亲子鉴定案件中推定规则的适用情形:

推定规则在涉及到亲子鉴定的案件中可以合理适用,主要有两种情况:

亲子关系证明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人权;亲属;拒证权

维护伦理还是捍卫,自古以来就是人类所激烈争论的焦点,同时也是当前我国界所要面对的一个难点。如只维护伦理,可能会违背;如仅捍卫,也可能亵渎了伦理。所谓亲属拒证权,是指规定如有人违法犯罪,其亲属在上依法可豁免告发、作证的义务;不检举不作证不构成违法犯罪,可被免予处罚;积极地一定程度上还有互相保护的权利。

一、设立亲属拒证权的价值分析

(一)符合人权保护发展潮流,防止国家权力的滥用

血缘关系是人类间更为牢固的一种带生物性的社会关系。这种无可摆脱的心理动力习惯,使人类之爱首先必然体现为亲属之爱、血缘之爱。经历过的人,回想一下那时夫妻互相揭发、父子互相批判的场面,那种家庭变成地狱的场景,多么令人不寒而栗。因为强制亲属之间互相告发,不但违背人性,而且更重要的是以伦理亲情维系的家庭关系网络遭到破坏,而家庭关系网络一旦破坏,也就意味着以家庭为基础的国家关系网络更终也被破坏。美国著名证据学专家华尔兹教授说过:“社会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某种关系,社会极度重视某种关系,宁愿为捍卫保守秘密的性质,甚至不惜失去与案件结局关系重大的情报。”[1]对价值的选择过程说到底就是人类理性对利益的权衡过程,牺牲较小的、个别的利益乃是为了促使更重大的、基本的利益。

在诸多的证据种类中,证人证言又被称为“证据之王”,因为它能以直接或间接感知涉案事情过程的当事人的描述和回忆再现事情的全部或部分,是隐私机关查证涉案事实的更有力证据。所以,古今中外的隐私机关莫不重视证人证言,尤其是在协商中,从而导致刑讯逼供屡禁不止,而重口供、轻调查的思想也至今不绝,“亲亲相隐”原则的缺失,导致难以取证现象比比皆是。

(二)符合协商经济效益原则,节约隐私资源

有的学者就“证人与当事人的亲友关系是否影响其证言的可靠性”这一问题向法官作过调查,认为“有的情况下会影响”的占67%;认为“肯定会影响的”占31%;认为不会影响的仅占2%。表明绝大部分法官认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会影响证言的证明力。[3]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便法官认为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但是隐私机关在进行对有关证人的传唤时所要完成的一系列程序却是不可少的。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一些隐私资源都是在无形之中被浪费了。若是设立了亲属拒证权,那么这一部分的证人就可以免于作证义务,有限的隐私资源也可以得到更优化的配置。

(三)符合证据制度的科学规律,完善我国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二、我国亲属拒证权制度的构建

(一)亲属范围的界定

关于限定亲属拒证权的范围,由于我国当前的家庭已经脱离了传统社会的大家庭模式,近亲属的范围基本上以父母,兄弟姊妹为限,故将“近亲属”限定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根据国内人的伦理观念,这个范围是大多数人比较容易接受的。

(二)亲属拒证权的使用规则

1、实体法方面

实体法上,笔者认为在我国亲属拒证权立法时可以考虑才用概括式立法,既通过限制容隐权的行使来规定容隐行为的范围,没有做出限制的其他一切行为可以容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重大利益时不得拒绝作证。在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形式案件中或国家处于紧急状态维护社会利益时,拒证权应让位于国家利益。

2、程序法方面

一部良好的如果没有一个公正的程序做保障,那么其执行效果就会大打折扣。因此为了保障亲属拒证权的实现,我构想了以下程序。

(1)主张拒证权的协商阶段。证人履行作证义务的时间无疑是在侦查和审判阶段,因此,证人必须在这两个阶段主张自己的拒证权。

(2)告知程序。新的规定被大众接受肯定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如果证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权利那么这个规定等于一纸空文。所以在侦查阶段,隐私机关的调查人员应当告知亲属证人有行使拒证权的权利,在审判阶段,法庭也应当告知亲属证人有权行使拒证权,这样来确保亲属证人知道自己享有的权利。

(3)救济程序。“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在设立亲属拒证权的同时,应当设立相应的救济途径,保证证人在此项权利没有依法实现或受到侵犯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权利:①申请复议:当申请人不服隐私机关作出的不享有拒证权的决定时,可向作出该决定的隐私机关申请复议一次;②控告权:如果隐私机关否决公民拒证权的程序明显违法,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了证人的拒证权,证人可以向有关机关提出控告。③上诉、申诉权:如果证人请求拒证权被隐私机关驳回,申请复议后再次被驳回而被强制作证时,案件被告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或者进行申诉,以证人享有亲属拒证权为由要求法院排除非法证据,达到保护亲属拒证权的目的。

从空白到填补这一空白,必须有一个渐进的高速适应过程,规定亲属拒证权制度要尽量发挥其积极作用,减少其负面影响。因此,对亲属拒证权人的范围、拒证涉及的犯罪种类的范围、拒证行为的具体内容等都应当由明确列出。协商过程追求的目标是多元化的。通过协商不但要查明真相,惩罚犯罪,解决纠纷,在协商的过程中也要保护人权,保护社会伦理、公共利益、证人权益以及国家稳定。正是基于对社会关系的宏观考虑,因此,在协商过程中设立亲属拒证权是十分必要的。

注释:

[2]汪启和、游俊峰:我可以不证明我的亲属有罪吗,西北民族学报,2004年第3期,第90页。

一、dna亲子鉴定用什么做更准确

做亲子鉴定都用什么方法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这种遗传规律,判断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以及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如果亲代一方为基因纯合子,则所有子代都携带有此基因,在亲子鉴定中更常用的方法是血型检测,所有的血型的系统都是按孟遗传规律,亲代遗传给子代的除了血型,还可以采取一些别的遗传形状,比如通过父母和孩子的手指、血、指甲、毛发,甚至唾液都可以进行dna的片段比较,做亲子鉴定准确率会比较高。

做亲子鉴定取什么更方便

亲子鉴定是许多朋友会进行的一种鉴定方式,更为精准的方式就是DNA亲子鉴定方式了。DNA亲子鉴定方式需要采用检测双方的血液、体表毛发、口腔细胞都可以,并且取样的方式也比较简单,剩下的就是等待结果的出来了。目前DNA亲子鉴定的方式可以达到接近的准确率。

亲子鉴定更简单方法有哪些

1、外貌对比

因为遗传的关系,所以如果是近亲,其相貌都有有一些相似的地方,这种通过看外貌来确定亲子关系应该是更传统的方法了。相应的这种方法准确性也比较差,现如今大家做个参考即可。

2、滴骨验亲

这种就是把血液滴在死者骨头上,来确定二者是否有血缘关系,如果血液能深入骨头,那么是有血缘关系。不过从医学角度来看,这种做法并不科学,但是它是更早通过血型匹配检测来确认亲子关系的方法。

3、滴血验亲

此法是古装电视剧上经常看到的方法,被鉴定者的血液融在一起就是亲生的,这种方法更早记载在宋代的著作里面。不过这个方法并没有科学性,事实上血液融不融在一起与是否为有血缘关系没什么关系。

怎么做亲子鉴定

1、DNA亲子鉴定

它是目前做亲子鉴定更常用方法,这种方法取样也比较简单,血液、体表毛发、以及口腔细胞都可以,非常方便。

原理:正常情况下,人一共有23对染色,每一对都是两条,一般都分别来自于父亲和母亲。检测的时候只要对一定数量的DNA位点做检测,如果分别和父母一样,那么就是亲生的,否则就存在疑问了。如果只有1-2个位点不匹配,就要加做一些位点的检测,因为有基因突变的可能。3个以上的位点不匹配,基本上就不是亲子关系。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给二者的血型做测试,对比他们的血型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孟遗传定律指出,人类的血型会被遗传给下一代,所以子女的血型与父母的血型有着重要联系。目前有多种血型系统来可以鉴别出是否亲生,而检测的血型系统越多,那么准确度也越高。

此外,上个专家们发现白血细胞的抗原也可以拿来做为参考数据,配合血型系统检测可以达到比较高的准确性。

3、染色体多态性亲子鉴定

这个是在上个80年代发现的,医学家们根据通过染色体的多态性来辨别是否为亲生。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些很微小的变异,而这种多态也是会遗传的。不过这项技术主要是技术人员观测并且做判断,所以准确度还不是很高

做亲子鉴定的更佳方法

自己在家做亲子鉴定更简单方便的方法主要包括了外貌对比、滴血验亲、看头发卷曲程度、看眼皮、睫毛、耳垂、耳垢等。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自己在家做亲子鉴定的笨方法实际上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现在能准确鉴定亲子关系的技术只有通过dna来进行,该技术已经在个人亲子鉴定、亲子鉴定、胎儿产前亲子鉴定、亲缘关系鉴定、及出国等DNA鉴定中得到广泛应用。

不过由于样本收集和其他原因,也可以考虑通过自己在家就能做到的一些简单方便的方法来进行初步的确认,虽然不保证其准确率,但能提供一定的参考意义。自己在家做亲子鉴定更简单方便的方法主要有以下这些:1、 外貌对比,一般来说家长和孩子之间的长相、肤色都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孩子长得像爸爸或像妈妈;

2、 滴血验亲,是古时候就流传的一种验亲方法,相传只要将大人和小孩的血放在一起,要是能融在一起就是亲生的,反之则不是亲生的;

3、 看头发,若父母都是直发,那么孩子不可能是卷发;

4、 看眼皮和睫毛,若父母都是短睫毛或都是单眼皮,则子女不可能是双眼皮或长睫毛;

5、 看耳垂和耳垢,若父母都无耳垂或干耳垢,则子女不可能有耳垂或是湿耳垢。之所以有这些自己在家就能做亲子鉴定的方法是因为孩子的基因总是来自于父母双方的,因此也一定会遗传父母身上的一些特征。除此之外还可以参考十招判定孩子是否亲生的做法,但这两种方法都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因此也只能当做参考,想要知道确切的亲子关系还是要通过科学的技术和方法。

做亲子鉴定更好用什么东西

亲子鉴定需要的东西是血,口腔拭子,带毛囊的毛发。对于亲子鉴定来说,亲子鉴定是很重要的一种鉴定的手段,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可以鉴定两个人存不存在血缘关系,如果存在血缘关系的话,会有相应的一个证据来进行表明。

一、亲子鉴定需要什么东西

亲子鉴定有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个人亲子鉴定需要提供合格的样本。常规采用的样本是血痕和毛发,口腔拭子,毛发必须是带毛囊的,至少5根,口腔拭子至少采集5根,用干净的白纸包好,可以现场采集,也可以自行采集送去。亲子鉴定被鉴定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有效的证件,比如说身份证、户口本、出医学证明,一般采集样本为血痕或者是口腔试纸,必须现场取证。

二、亲子鉴定的具体规定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和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遗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

(1)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

(2)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

(3)如果亲代一方为基因纯合子,则所有子代都携有该基因。在亲子鉴定中更常用的方法是血型检验,所有的血型系统(红细胞血型、白细胞血型、血清型、红细胞酶型)都是按照孟遗传规律由亲代传给子代的,都可以作为亲子鉴定的依据。

然而血型鉴定的结果只能作为否定亲生关系的根据,尽管非父排除率和肯定父权的机率可达到以上,但仍不能肯定。血型以外的遗传性状,如指纹、耳垢型、PTC味盲、外貌特征,以及妊娠期限、生育性交能力等的鉴定只能作为亲子鉴定参考。生物技术的已能将DNA片段的分子通过杂交得到DNA指纹,如此技术应用于亲子鉴定,可将随机相同机率缩小到三百亿分之一。

三、做亲子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做亲子鉴定需要如下材料:

1、向鉴定中心鉴定申请。

2、当事人的身份关系证明。

3、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日期等。

4、当事人的鉴定样本,包括当事人的毛发、血液等。

根据更高法院关于适用〈安康共和国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十九条规定,父或者母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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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dna亲子鉴定用什么装

当孩子一点都不像他们的父母时,一些父母会考虑带他们的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有时只有在看到科学给出的答案后,他们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疑问而坐立不安。这已经成为这些人也想知道的问题之一。今天,我想在这里介绍一些关于亲子鉴定的信息。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找到。

亲子鉴定的方法有哪些?

1、脱氧糖酸亲子鉴定

目前,它是亲子鉴定更常用的方法,而且这种方法取样简单,可用于血液、体毛和口腔细胞,非常方便。

原理:正常情况下,人类有23对染色体,每对有两条染色体,通常分别来自父亲和母亲。测试时,只需测试一定数量的基因位点。如果他们和他们的父母一样,他们就是他们自己,否则,就有疑问。如果只有1-2个基因座不匹配,应该检测一些基因座,因为存在基因突变的可能性。如果三个以上的基因座不匹配,基本上就不是父子关系。

2、血型亲子鉴定

这是为了测试他们的血型,并比较他们的血型,以确定他们是否是生物。

原理:孟德尔的遗传定律指出,人类的血型会遗传给下一代,所以孩子的血型与父母的血型密切相关。目前,有各种血型系统来识别它是否是自然的,而且测试的血型系统越多,准确度越高。此外,在上个世纪,专家发现白细胞的抗原也可以作为参考数据,这可以用血型系统检测达到更高的准确度。

3、染色体多态性的亲本鉴定

这是在20世纪80年代发现的,医学科学家可以通过染色体多态性来判断这是否是自然的。

原理:正常人的染色体形态大多有一些微小的变异,这种多态性是遗传的。然而,这项技术主要是由技术人员观察和判断,所以准确性不是很高。

亲子鉴定有两种,即个人亲子鉴定和亲子鉴定。当个人亲子鉴定比较简单的时候,你只需要向亲子鉴定机构提供样本,大约需要半个月左右的时间;

亲子鉴定是指为了查明真相,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通过摇选择鉴定机构,亲子鉴定机构出具权威报告,以便法院查明事实。评估结果一般在5-7天内得出。

从实验的角度来看,在8小时内报告亲子鉴定是可能的。然而,在实际接受过程中,由于考虑到亲子鉴定的成本控制和风险,以及样本接收时间的不确定性,大多数亲子鉴定机构往往无法在8小时内真正出具亲子鉴定报告。

按照亲子鉴定的正常程序,dna亲子鉴定需要由不同的鉴定人员进行两次,特别是排除亲子关系的,必须由两名鉴定人员进行两次鉴定后才能出具。完成轮实验通常需要两天时间,另一项测试从dna提取开始大约需要两天时间,因此总共需要四天时间。

经过两轮实验,通常需要三天来计算和审查测试结果,所以亲子鉴定通常需要七天。但是,如果是客户的迫切需要或者公安机关破案的需要,他们也可以要求鉴定中心的加班。

目前,上公认的更准确、更权威的亲子鉴定方法是DNA亲子鉴定,其确认亲子关系的准确率超过99.99%,否认亲子关系的准确率接近100%。

亲子鉴定实验流程

1、抽样

脱氧糖酸可以从血液、有毛囊的头发、口腔粘膜细胞、烟头、牙刷和指甲中提取。根据不同的鉴定项目,采取不同类型的样品。

2、提取

向样品中加入特殊试剂以破坏细胞膜,在蛋白质通过煮沸变性后分离出脱氧糖酸模板。

3、扩大

聚合酶链式反应被用来复制目标基因片段,有时甚至是数万次。脱氧糖酸是两条链,所以扩增需要打开这些链,然后将每条链与所需的物质结合。打开时需要一个温度,组合时需要另一个温度,因此在此过程中需要不断改变温度。经过高温变性、低温退火和引物延伸的反复循环,DNA片段呈指数增长。

4、测试

遗传分析仪采用毛细管电泳进行测序分析,获得短串联重复序列分型结果。

5、数据分析

分析单个样本是否符合测试标准,然后计算两个样本之间的亲权指数。

6、发布报告

从试运行到发布报告需要5-7个工作日。如果您迫切需要了解结果,您可以选择加急服务,包括3小时加急结果、1天加急结果和3天加急结果,并且您需要收取一定的加急费用。

做亲子鉴定要花多少钱?在繁荣的城,这一领域自然会有更多的机构,但合格的机构很少。有些人为了省钱,找了几百块钱进行评估,但是他们得到的数据报告不准确,这是非常不经济的。

正规靠谱的亲子鉴定机构有什么特点?

2、拥有独立的实验。除了独立实验,还需要先进的实验设备和试剂。DNA亲子鉴定中心合作的权威机构都使用世界上更先进的实验设备,这些设备都是进口的。

3、有一个经验丰富的团队。安康DNA亲子鉴定中心合作鉴定所是在国内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学专家教授的指导下成立的。目前,全国合作机构鉴定专家有数百人,主要由国家一级鉴定专家、、首席和硕士以上学位组成。

DNA亲子鉴定,准确率为99.99%

目前,鉴定血缘关系更准确、更科学的方法是DNA亲子鉴定。通过现代基因技术,我们不仅可以100%排除亲子关系,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99.99%的准确率锁定亲子关系。一个人的基因可以从他的父母那里获得,而且只能从他们那里获得。父母有平等的机会。父亲把他的一半基因给了他的孩子,母亲也给了一半。每个孩子都携带父母一半的基因,而孩子不能携带父母没有的基因。这是一个基本的遗传规律。

安康亲子鉴定中心是由国内多家权威鉴定机构联合成立的亲子鉴定服务机构,可以为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零距离亲子鉴定服务,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对dna亲子鉴定中快速、准确、安全和快速知识点的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可以我们的在线客服。

三、dna亲子鉴定用什么仪器检测

dna 亲子鉴定用什么检测方法

在医学不是那么发达的年代,如果想要做亲子鉴定,一般都是通过血液鉴定。但是现在的亲子鉴定技术不断的,有了很多鉴定的方式,主要分为隐私鉴定和有创鉴定。那么,我们一起来看看,做亲子鉴定都有哪些方法呢?

做亲子鉴定都有哪些方法

1、通过血型测试(传统的亲子检测方法)。小孩六个月大就可以做了,需大量的血液样本。方法检测过于繁琐、取样苦且错误率比较高。传统的血型判断有一定程度上的效果,但亲子鉴定正规来说不能以血型测试来做参照。

2、SNP检测。当前DNA亲子鉴定利用人类基因重复碱基序列和PCR技术进行个体识别,,将来的SNP是代分子标记技术是方向,成本费用偏高。

如果想预约做亲子鉴定的话,首先您要有一定的心理准备,比如说孩子是你的或者孩子不是你的,这都是你应该面对的,所以做亲子鉴定之前一定要想好了才可以做,然后就可以找一家相对正规的亲子鉴定机构来做亲子鉴定就可以了。

怀着孕能做亲子鉴定吗

1 。胎儿亲子鉴定的程序并不复杂。一般程序是预约-识别-取样-识别-报告反馈。应注意隐私亲子鉴定活检应通过下阴道进行,白带应清洁,否则容易引起宫内感染;还需要检查血液常规测试。

做dna亲子鉴定用什么方法

亲子鉴定,是指运用生物学、遗传学以及有关学科的理论和技术,根据遗传性状在子代和亲代之间的遗传规律,判断被控的父母和子女之间是否亲生关系的鉴定。涉及的案件包括: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纠纷、财产继承纠纷、产房调错新生儿导致的亲生子认定,以及被拐和失散子女的认领等。亲子鉴定主要以人的血型和血型以外的单纯遗传性状的遗传规律为基础,遗传性状是由位于细胞内染色体上的基因所控制的,并通过亲代与子代间基因的传递将个体特征遗传给子代。基因的传递遵循一定的规律。

(1)子代基因都来自亲代,一半来自父亲,一半来自母亲。

(2)除非亲代一方(或双方)有某一基因,否则子代不会有该基因。

dna亲子鉴定费用是多少

办理亲子鉴定的流程如下:

(注:可用于个人亲子鉴定的样本有常规样本:血痕、特殊样本:带毛襄的头发、口腔棉签、精斑、混合斑(带有女方的物质)、经血、烟头、牙刷、口香糖等。)

亲子鉴定用什么血细胞

因为每个人的dna系列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进行亲子鉴定的时候使用dna这种判定方法是比较准确的,而大部分朋友对它都并不了解,那么你知道dna亲子鉴定用什么血细胞吗?下面我们就带着这个疑问跟着我一起来看看问题的正确答案吧。

dna亲子鉴定用什么血细胞

一般都是采用红细胞检查就可以了。DNA亲子鉴定就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通常DNA亲子鉴定适用于认子(亲)相关的家族亲缘鉴定案例,如失散多年的父母子女等的认亲,这对于满足相关家庭的亲情需求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DNA亲子鉴定,是利用医学、生物学和遗传学的理论和技术,从子代和亲代的形态构造或生理机能方面的相似特点分析遗传特征,判断父母与子女之间是否是亲生关系。

孩子几岁可以做DNA亲子鉴定

孩子出生之后进行的DNA亲子鉴定,样本可以为:口腔拭子、血液、带毛囊毛发、口香糖、烟蒂、牙刷、精液(斑)、指甲等样本。委托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以及所需鉴定的类型,选择适合的样本送检。

一般情况下不建议6周岁以下的孩子使用头发做DNA鉴定,因为孩子太小,头发毛囊发育不全,很可能不能提取足够的DNA,所以不建议使用头发做鉴定。对于小孩子我们建议使用口腔拭子作为DNA亲子鉴定的检材。因为口腔粘膜是专针对DNA检测的,和抽血没有任何别,两者的DNA鉴定结果完全一致的。不管口腔中的细胞还是血液中的白细胞是一样的。通过擦拭口腔来采集口腔粘膜上皮细胞,与抽血采样相比口腔粘膜简便而且隐私伤性,无痛。小孩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采集,不分年龄限制。

dna 亲子鉴定用什么检测方法准确

1、血型测试

用于血型来鉴定亲子关系的血型系统主要有:AB型血、A型血、B型血、O型血、检验的血型系统越多,其准确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检验的结果表示无遗传关系,可作出否定亲子关系的另外,但结果存在遗传关系也不能完全确定是亲子关系。

2、染色体多态性鉴定

3、DNA鉴定

有隐私亲子鉴定技术吗

生的生活方式等变化,导致许多夫妻结婚后都担心孩子不是自已的,大部分是丈夫怀疑孩子不是亲生,还有的是怀孕前不止与一个人有过性关系的女性,她们为了搞清孩子的亲生父亲是谁,怀着孕就提出鉴定。

隐私亲子鉴定是通过孕妇外周血中游离的cfDNA作为鉴定样本进行的母血分型检测,是准确的。

四、dna亲子鉴定用什么方法

选择是看的步及关键一步,对诊断和治疗效果影响较大的。对患者来说,并不是越有名、规模越大、人越多就越好。因为每家各科的水平并不尽相同,再大的也有相对薄弱的科,有些小也有很强的优势科和特色诊疗项目,不能一概而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虑:

看性质,一般来说,医学院校的实力雄厚一些。因为依托的是医学院或者的师资教学力量,对于许多常见、多发、疑难症,都会有丰富的治疗经验。看名气,一家好的,总会在当地患者中留下好的印象。去就诊之前,不妨在各平台看看看评价,初步了解一下这家的综合评价。综合和专科相对于综合来说,专科的科设置较单纯,对某一方面疾的研究也较透彻,比如和妇产。选完后,下一步就是选择一位认真负责任的好。尽管实力较强的都有丰富的经验,但对于疑难杂来说,选位好就至关重要了。因为不同的其擅长治疗的疾也不同。

看来,要选择一家适合自己的,还需要患者自己及其家属多考察多费心才行。只要做好了这些了解,才能选择到一家合适的。希望以下信息对你有所帮助:

说到亲子鉴定,很多人都觉得是一件很丢人的事,当内心存在疑问的时候,不去做验证只会让自己越来越怀疑,这也是对伴侣的一种不信任,婚姻自然也会出现裂痕。因此,不要用自己胡思乱想的想法去判断孩子的亲生,要进行科学DNA验证,那么怎样做dna亲子鉴定用头发可以吗?

怎样做dna亲子鉴定用头发可以吗?

怎样做dna亲子鉴定用头发可以吗?

怎样做dna亲子鉴定用头发可以吗?做亲子鉴定可以用头发,但是如果傻傻的用剪刀把头发剪下来拿去做亲子鉴定,这样的头发是不能用的。必须要有头发根部毛囊做鉴定样本,直接在头上拔一根头发,用打印纸包好,拿到鉴定机构,这样出来的亲子鉴定结果准确率较高。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地方可以,会有专注的人士一对一解答任何疑问。

除了头发还有什么可以做亲子鉴定

做亲子鉴定的样本有很多,除了头发外,血液、指甲、唾液等都可以做DNA鉴定。双方的样本拿好后,一定要保存在干净的袋子里,避免外部的因素导致亲子鉴定结果的不准确。之后就安心等到鉴定结果的出来,不同的鉴定机构,出结果的时间都不一样。想快速知道结果的,可以到,当天拿样本鉴定,第二天就能出结果,快准狠,是一所不错的亲子鉴定中心,值得信赖!

怎样做dna亲子鉴定用头发可以吗?不管使用的哪种样本做亲子鉴定,重要的是要选择一家好且靠谱的鉴定机构。不要盲目在网上进行选择,要多方面考量,考量鉴定机构的实力背景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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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东西证明亲子关系最好(详解亲子鉴定的最佳方法)

有一些证明需要开具亲子关系证明,到哪些部门去开具以及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会给予说明:

方法/步骤

1

到所在社区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2

有单位的到单位去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会根据所提供材料和档案给予开具

2

3

到户口所在地开具亲子关系证明

需要材料有身份证、户口本

4

也可到孩子出生,出具孩子的医学证明来证明亲子关系

END

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下:

(1)医学证明;

(2)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3)收养证;

(4)公告机关出具的公告书;

(5)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6)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策)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告员认为应当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依据: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一、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1、证明亲子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下:

(1)医学证明;

(2)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3)收养证;

(4)公告机关出具的公告书;

(5)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证明;

(6)公民户籍所在地公安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二、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办事处(乡、镇人民政策)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3、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告的,应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4、关系人须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

5、公告员认为应当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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